針對酒駕者遭警方攔檢拒檢等狀況,立委何志偉與趙天麟10日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將拒檢的罰鍰由最高3萬元提高至最高罰6萬元,若致人重傷、死亡及累犯者吊銷駕照。
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近年遇檢不停的比例升高,近3年發生2萬4‚927件,今年至今(統計至3月)已達2‚509件,每天平均28件,是近3年來的新高。
何志偉表示,前陣子酒駕問題再度浮上檯面,許多人很生氣酒駕的刑罰實在太輕。其實不只是酒駕刑罰,遇檢不停逃逸的罰則也不夠重。
何志偉表示,近期有媒體揭露違法者於道路穿梭追逐,造成無辜的用路人重傷之案例。從此事也暴露出這類不定時炸彈就存在道路街頭中,因飛車追逐造成無辜用路人的生命財產損害根本不應該發生。
趙天麟表示,毒駕的防治也是重點,針對國人深惡痛絕的酒駕,先前立法院已修法對不願酒測者重處18萬元,累犯者更直接開罰36萬元,但每年毒駕有3‚500件左右,希望增加移置車輛與吊銷駕照等規定,防治毒駕。
何志偉等人近日提出《道交條例》第60、67條修正草案,將拒檢逃逸的罰鍰從1萬元至3萬元提高為1萬元到6萬元,同時明訂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應吊銷駕照,並得當場移置保管其汽、機車,事後當事人也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