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5月底邀集各鄉鎮市公所、警察局及交通處等單位研商占用道路棄置oBike處理方式,會議決議由各鄉鎮市公所協助交通單位將oBike集中保管,再由交通處函請業者認領並公告1個月,公告期滿依廢棄物處理。
oBike(台灣奧致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車於宜蘭縣投放營運至今,明顯管理成效不彰,以致棄置並占用道路情形時有所見,使用之APP程式也已經無法登錄,經通知該經營管理業者亦不處理oBike自行車,目前屬於被拋棄狀態。
環保局周錫福局長表示,自6月起各清潔隊已經主動拖吊清除占用道路oBike,為求慎重起見仍由交通處公告1個月,逾期未認領即依廢棄物處理;呼籲民眾發現有oBike棄置於環境占用道路時,可聯繫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處理,期望於短期內儘速解決oBike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