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是一份革命性的宣言。它不是透過勾勒出一個權力結構——政府,然後再去確定民眾可以享有哪些權利和自由。相反,《獨立宣言》最根本出發點是:每個公民都有上帝賦予的、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獨立宣言》把個人自由提升到至高無上的地位,然後又確定政府權力的唯一合法用途,是用來保護、捍衛和維護這些權利。
我們享有追求幸福生活、自由、快樂和財富的權利,且不排除享有其他權利(正如《憲法第九條修正案》規定的那樣)。其中最寶貴的其他權利之一,就是傑出的最高法院法官布蘭迪斯(Louis D. Brandeis)所說的「文明人類所擁有最全面和最有價值的權利」——獨處(不被打擾)的權利(the right to be let alone),尤其打擾是來自侵入性政府。
注意,這不是說美國人可以完全忽視政治。那種假設把國家事務留給別人,一切會很好,並且也不會被打擾,這是危險的幻想。正如柏拉圖早就警告的:「好人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的代價,就是被惡人統治。」熱愛自由的美國人早就明白了這些格言的智慧,「永恆的警惕是自由的代價」。
許多歐洲人移民到美國就是不想被打擾。他們試圖擺脫宗教的迫害、經濟上貪婪的政府,及政治精英為擴張而進行的恐怖戰爭。在美國,他們找到了他們祈禱和夢想的答案。聯邦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讓他們可以獨處而且不受打擾。他們可以在想要做禮拜的地方祈禱,他們可以合法多賺錢,不需要政府對他們的收入徵稅(甚至假設不會去問他們賺了多少錢)。
在我們共和國初期,聯邦政府發揮的作用是如此微小,以至於直到1820年——在我們的共和國成立了30多年之後,還沒有一個反對黨打算推出候選人與門羅(James Monroe)競選總統。
今天情況則完全不同。政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尤為突出。它無處不在,而且無法避免。對此的解釋顯而易見:因為我們不再擁有由建國先賢們規劃的、受到嚴格限制的政府。
令人驚訝的是,美國政府用了60年的時間才花掉了第一筆10億美元資金;但現在,政府每天就花費130億美元。
現在,那些日常生活中曾經被視為不屬於公共領域的部分,政府也參與其中。私人和公共領域的分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今天,政府參與到我們的童年、我們的生活、事業、教育、醫療保健、退休及您能想到的任何事情。
與建國先賢們的構想相反,私人財富被隨意操縱在多數人的意志下,我們正在進行一場長期的政治鬥爭,決定可以保留多少財富、拿走多少,不管這些財富得來不易。
數以兆計的美元被重新分配給了具有政治影響力的特定企業和人群,但是這些人卻想要更多。付帳的人已經厭倦了,許多人擔心政府對我們的孩子施加巨大的債務負擔,緊張和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這種轉變是如何產生的?總之一句話:進步主義。進步主義的意識形態支持已故歷史學家卡森(Clarence Carson)所說的「淑世主義」(社會改善主義)。這種觀念就是,聯邦政府應該超越僅僅維護我們的權利和自由,積極地為公民提供經濟利益。
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寫的那樣,進步主義是一個長期擴展政府的開放式計畫。畢竟,如果我們接受政府有責任幫助A先生和B女士的前提,那麼它幫助C、D、E等不也「公平」嗎?如果政府應該為美國人的食物或住宅付費,那麼為什麼不可以為他們提供醫療保健、日間托育和交通等呢?
由於政府不可能補貼每個人(最終,一些公民還必須提供政府發放的財富),我們當代的政治制度會產生經濟上的贏家和輸家。在這樣的過程中,它違反了一些公民不被打擾地享有「不可剝奪的」財產的權利。每一次選舉都是一場瘋狂的人人有份、為所欲為的選舉,以決定誰更厲害。這是社會不和諧的一種方式,而不是和諧。
現今的政治將我們的利益對立起來,並且還在不斷地這樣做。就像布蘭迪斯大法官所說的那樣,美國人已經幾乎沒有剩下什麼「獨處」的空間了。事實上,我們的《獨立宣言》中提到的個人權利,今天正面臨著切實的威脅。
進步主義已經演變為其邏輯的高峰——社會主義。無論是否假扮成「民主」,社會主義都認為政府不僅應該只關注一些人的需求,而是應該關注所有人的需求。但不幸的是,它能做到這一點的唯一方法,就是它對我們的財產擁有巨大的權力,這當然也意味著對我們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擁有巨大的權力。
今天,我們受邀重新學習一個關於人性和政治的重要課程。再次引用布蘭迪斯大法官的話:「對自由的最大危險,潛伏在熱情者的陰險侵略中,有意義但不理智。」
多麼可悲的是,在今年7月4日,上帝賦予我們權利的最大威脅來自我們的同胞——那些相信美國的光明未來,取決於他們有權力強加據稱完美和公正的經濟秩序給我們。
願1776年愛國精神永遠保護我們免受這種錯誤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