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16年,首批泰國水果「山竹」將在6日空運來台,因正值山竹產季末期,首批來台數量僅1千公斤,首批山竹將依循外銷日本的「蒸熱」模式,去除木瓜果實蠅及楊桃果實蠅,經台灣防檢局前往泰國確認後,正式核准「山竹」來台,原定於在6日下午2時抵達台灣,經海關檢疫後,最後結果確定無法輸入。
在2003年前,台灣曾開放進口紅毛丹、山竹等泰國水果輸日,後因東南亞等國被列為楊桃果實蠅及木瓜果實蠅疫區,為避免對本土水果造成損害,農委會在2003年宣布禁止進口山竹鮮果(冷凍山竹不受限制)。
農委會防檢局今年4月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中的泰國山竹檢疫條件,核准生鮮山竹來台。農委會防檢局植物檢疫組組長陳子偉表示,泰國7月確認山竹的檢疫條件後,8月底邀請台灣防疫人員前往泰國檢查。
在9月2日兩國檢疫人員前往泰國進一步確認供果園、蒸熱設施、蒸熱處理作業措施。陳子偉表示,檢疫人員主要是前往蒸熱廠確認,蒸熱過程的運作條件、處理是否符合我國防檢疫的標準,像是,山竹必須要以46度蒸熱58分鐘,以確保木瓜果實蠅、楊桃果實蠅完全死亡,其進口條件與日本一致。
陳子偉表示,泰國擁有專門外銷的供果園,我國也要求提供山竹的果園必須進行病蟲害防治,同時也要能夠追溯來源進行管理,另當山竹進口來台之後,我國的檢疫人員會再次確認山竹的文件、檢疫是否有害蟲,並依規定現階段還是逐批抽樣檢查鮮果山竹。
首批山竹順利在6日下午2時抵達台灣,但因為「運輸」的方式不符合規定,最後確定無法輸入台灣。陳子偉表示,該批山竹運輸方式以空運貨櫃進行裝運,依規定泰國山竹鮮果實如以密閉式貨櫃運輸,櫃門必須進行鉛封,並在植物檢疫證明書上註明「貨櫃號碼」及「封條號碼」,但首批山竹在開啟處未依規定鉛封,且其檢附的植物檢疫證明書未加註貨櫃號碼及鉛封號碼,依規定不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