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預計於明年10月起換發新一代數位身分證,不過有民團10日舉行記者會,質疑新式身分證恐有隱私侵害等5大問題,將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書。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庭瑞表示,台灣應有明文的法律保障,以及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以確保台灣不會走向中共「實名制」的監控體制。
對於內政部規劃明年10月起,換發印製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等團體10日在立法院舉行「沒程序、沒隱私的數位身分證,民間團體訴請監委調查」記者會。
民團也公布數位身分識別證恐有5大問題,包括今年3月招標的「新一代國民身分證規劃案」,9位評審委員有6位外部專家都是退休公務員;第二是規劃案成果迄今未公開討論修正風險,卻在6月招標33億元的巨額卡片印製案,若後續需要修正,成本將非常高;第三是規劃案尚未正式公告,卻已經送行政院會公告。
此外,內政部無視《個資法》規範模糊、欠缺主管機關的弊病,仍持續數位身分證製發工程;第五,內政部2017年曾委請政治大學團隊舉行公民審議,會議紀錄卻在近日遭到移除。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明年將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今年3月規劃案也已經發包出去,但很遺憾至今都還沒看到規劃案內容,這麼重大的政策,政府有沒有做好影響評估,把全國人民的個資隱私完全拋在腦後,民間團體要請監察委員介入調查,看看政策方向是否有問題。
邱伊翎說,內政部將換發數位身分證當作行政事務、技術性問題,卡片只是一把可以開通資料庫的鑰匙,裡面沒有存放任何資料,並保證沒有資安問題;但這絕對不只牽涉技術層面問題,整個案子是關於國安的招標,全國人民資料可以輕易跟外部資料串聯,甚至有外洩風險,都可能造成國安疑慮。
莊庭瑞表示,現行《戶籍法》中,並沒有明文限制身分證及身分證字號在公私領域的使用範圍與條件,如果能透過身分證字號串接各種資訊,對隱私權的保障令人憂心,因此台灣需要明文的法律保障,以及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以確保台灣不會走向「實名制」的監控體制。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林煜騰表示,《憲法》保障人民隱私權,每個人能決定個資揭露方式與範圍,但內政部卻把人民隱私置於高風險中,不知道資料會如何被政府使用。若沒有完善規劃及風險評估,恐會像特洛伊木馬一樣,對人民資訊自主權、甚至國家安全,「帶來不可預測的災難。」
內政部:數位身分證僅作身分識別
對此,內政部回應,公、私部門蒐集、處理及應用民眾個資都受到《個資法》規範,依法不能做「目的以外之利用」,且新版數位身分證與現行紙本身分證同樣只作為身分識別,不但卡面資料比紙本更少,防偽功能也較高,晶片資料也會透過加密保護,民眾也可選擇自然人憑證是否停用、復用或廢止。
至於發包問題,內政部也強調,數位身分證的發行,包括系統、製卡、行政作業、法規、宣傳等面向,先前發包予中央印製廠的部分僅為製卡面,系統面會等細部規劃出來後會再對外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