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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讓陳同佳來台受審是圈套

民進黨團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港應先簽司法互助協議,否則此時陳嫌來台受審,只是替中共「一中原則」背書,意同接受700萬港民反對的「送中條例」。(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團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港應先簽司法互助協議,否則此時陳嫌來台受審,只是替中共「一中原則」背書,意同接受700萬港民反對的「送中條例」。(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涉嫌在台灣殺人的港人陳同佳表示願意赴台自首,港府聲明將協助來台投案,引發各界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1日召開記者會,指政府拒絕人犯來台受審,是葬送國家主權;民進黨團則回應,台港應先簽司法互助協議,否則此時接受陳嫌來台受審,只是替中共「一中原則」背書,意同接受700萬港民反對的「送中條例」。

陳同佳在去年2月涉嫌在台殺害潘姓女友,隨後潛逃回香港,而後更衍生《逃犯條例》爭議以及「反送中」運動。香港政府20日也發布聲明,強調陳同佳赴台完全出於自願、無涉政治操作,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將陳移送到台灣,也沒有法律與台進行刑事司法協作,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陳嫌。

不過陸委會聲明,指投案安排顯見政治力量操作,且所謂「無法律」,正是因把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所以台港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是處心積慮突顯「港府沒有管轄權,所以必須送中」的邏輯。

藍營:拒陳同佳來台 葬送國家主權

對此,國民黨團曾銘宗等多位立委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英國男子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案,台灣一再向英國請求引渡林克穎來台服刑,不惜進行跨國訢訟,為何遭到台灣通緝的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政府反而拒絕?政府須向全民講清楚說明白。

曾銘宗說,政府聲稱要捍衛主權,而司法管轄權就是國家主權最重要的一部分,如今陳同佳主動要來台受審,政府卻反而關門拒收,不但前後矛盾自失立場,也葬送國家主權,國民黨團要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綠營:接受陳同佳來台 將落中共圈套

隨後民進黨團也召開記者會,立委李俊俋表示,司法管轄權指的是法院管轄範圍,一是屬人主義,意即兇嫌是哪一國人,該國就有管轄權,另一是屬地主義,發生在哪裡,該地司法機關就可處理。

李俊俋說,本案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是發生在台灣,所以跟林克穎撞死台灣人的情況還不同,以司法管轄權來講,港府必須處理這件事;但如果台灣要處理,就必須透過跟香港的司法互助,然後把人引渡到台灣來。

李俊俋批評,台灣地檢署多次與港府要求談司法互助處理本案,但過去港府一直置之不理,現在突然改稱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很可能是港府在中共壓力下,放棄司法管轄權而要來台灣處理,因為港府認為台灣也是中國一部分;呼籲其他政黨勿落入中共的「一中」圈套。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說,此案受害者潘小姐的生命悲劇,竟被港府用來配合中共的一國兩制、自我掏空司法管轄權,企圖框架台灣去實踐送中條例;台灣如果不討論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就接受香港主張的模式,等於為中共的「一中」背書,如此怎麼對得起反對「送中條例」的700萬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