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12項防腐劑、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著色劑等項目,共計抽驗97件,檢驗結果共計6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2%。
另外,從產品類別分析來看,又以豆干產品不合格率最高,13件豆干產品中,檢出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5.4%,接著依序為10件豆類製品(4件豆包、2件豆皮、1件干絲及豆花3件)中,檢出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40件豆腐產品中,檢出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5%;34件豆漿產品皆符合規定。
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提醒,民眾選購豆製品時,除了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並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