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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積欠近億元工資 顧立雄:大同可依三大步驟代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大同本身沒有來問,但有提供意見給勞動部。(中央社)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大同本身沒有來問,但有提供意見給勞動部。(中央社)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針對華映宣布破產、積欠員工資近億元,勞動部要求母公司基於社會責任,應出面代墊款項,但大同以適法性為由,拿金管會當擋箭牌。但究竟是否已詢問過金管會意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大同本身沒有來問,但有提供意見給勞動部大同可執行的3步驟,包括訂定一年內清償合約、設定銀行擔保品與評估股東權益。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8日指出,華映積欠工資近億元,華映員工要求母公司大同出面處理債務,且勞動部也呼籲大同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協助華映籌措財源或代墊款項,但大同僅表示「同情」回應,根本是「鱷魚的眼淚」,且提出代墊工資有適法性的疑慮及是否會違反金管會相關規範。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並非主管機關,但有出具相關意見給勞動部,大同若要協助華映償還積欠的工資,涉及《公司法》15條與《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的規定,大同必須對借錢給華映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對大同股東權益影響進行評估,並經大同董事會通過。

至於是否有解決空間?顧立雄說明大同後續可執行的3個步驟為:第一步首先是華映破產,涉及到短期融資若為一年以下的話,符合相關規定,因此資金貸與合約可約定在一年之內,就要看是否能在一年內償還。

第二步,華映抵押給銀行的擔保品價值大於債權,大同可在借錢時設定此擔保品;第三步,華映進入破產程序,是否能在一年內清償?也涉及到對大同股東權益影響,因此,應要由大同董事會評估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