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3日經立院三讀通過。農委會主委陳吉仲10日表示,目前已研擬完成「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將在今年底和母法一併公告施行,預計帶動農產品加工量提高到每年7萬5千公噸,預估農業產值可增加約20億元。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增訂第18條,未來農民或農民團體用合法、國產的農產品進行加工,能夠申請登記成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解決過去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取得經濟部食品工廠登記困難、難以推廣農產加工品的問題。
為此,農委會提出修法,立法院3日三讀通過。未來只要農民或農團經教育訓練後,並通過考試,就可自行向地方政府申請,在自家農地上設立農產品加工場,加工場的製程與品管都必須合乎規範,農產品原料也必須是百分之百國產農產品。
據農委會統計,台灣已有500多戶農民在做農產品初級加工,但因沒有合法的工廠登記證,無法在一般零售通路上架。在新制上路後,就能合法販售,有機會外銷國外。
外界質疑,該法通過後,將擴大農地違規工廠的情形。陳吉仲表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範工場面積,申請人員必須是農民或農民團體,農產品原料也必須是國產農產品,他認為,這些規範能有效防堵衍生農地違規工廠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