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電廠因持續使用生煤,遭台中市政府開出第二張罰單。台電15日表示,台中市政府裁罰,於情、理、法都說不過去,會比照第一次開罰時,於內部程序完成後,盡速提出訴願。
台中市政府3日以中火生煤用量超過規定,開出300萬元罰單,並限期10日內改善;14日因中火仍超量使用生煤,再次開罰,限期23日前完成改善,若未改善,將持續按次開罰。
台電副總徐造華表示,台電針對第一次裁罰,已在9日提出訴願,台中市政府依規定須在3個月內回覆;至於14日開出的第二張裁處書,已在進行內部程序,會在程序完成後正式提出。
徐造華表示,台中市政府這次裁罰,無論就情、理、法都不應該。中火今年生煤使用量已較許可證上的1,600萬噸大減300萬噸,是史上最高減煤量,市府以一紙「誤繕」公文,就說原本發出的許可證有問題,也並不合法。
依目前態勢,市府可能在24日對中火開出第三張罰單。徐造華強調,台電負有穩定供電責任,會衡酌對穩定供電的影響,盡量配合市府要求,但若真的無法配合,會據理提出行政救濟。
徐造華表示,在供電穩定前提下,中火明年會以2014年許可量2,100萬噸減煤四成,也就是朝1,260萬噸以下目標努力,實際用量須視供電狀況而定。若台中市府有其他不同意見或要求,台電也會積極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