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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記健保強制納保 美法院判違憲

圖為3月26日,川普政府對《平價醫療法案》提起訴訟後,民主黨籍議員提出健保議程。(Getty Images)
圖為3月26日,川普政府對《平價醫療法案》提起訴訟後,民主黨籍議員提出健保議程。(Getty Images)

【記者黃捷瑄/綜合報導】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週三(12月18日)裁定,俗稱「歐巴馬健保」(Obamacare)的《平價醫療法》(Affordable Care Act)中的強制納保條款違憲,但法官卻沒說歐記健保是否需全面廢除,而是要求原審法院再仔細詳查。

《紐約時報》報導,全案一大核心爭議就是《平價醫療法》裡的個別命令,要求多數美國大眾必須購買保險、否則就得繳罰款充當稅金的規定是否違憲。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國會已在2017年修法,廢掉了罰款規定。

另一大爭點則是若相關命令違憲,整部歐記健保是否需作廢。歐記健保裡消除拒保前提、讓民眾負擔得起保費的津貼等措施,則受到歡迎。一旦整個作廢,約1,700萬受惠歐記健保的美國民眾將失去健保覆蓋、5000多萬人恐因特定醫療前提再次遭拒保,保險公司也將可以雙親已納保為由,把拒絕承保的年齡拉到26歲。

雖然美國最高法院在2012年一項指標性判決裡,保住歐記健保大部分內文,認定既然歐記健保當初獲國會通過,罰款充當稅金的命令便有法源依據;但2018年德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歐康納(Reed O'Connor)仍裁定整個歐記健保均違憲。

路透社報導,位於紐奧良的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以2比1表決,裁定歐記健保裡所有人強制納保的條款違憲。

不過上訴法院卻沒就歐記健保其他部分是否可繼續維持,或必須廢止的關鍵問題做出回答,而是把問題又推回給原審的地方法院法官,要地院做更深入的分析與評估,意味這項歐巴馬任內最具代表性內政成就的歐記健保仍舊前途未卜。

上訴法院承審法官艾羅德(Jennifer Walker Elrod)表示,德州的聯邦地院法官必須「更仔細地研究」是否要廢除整套法案。

美國總統川普隨後發聲明說,週三出爐的裁決不會改變現有的美國健保制度,「我的政府持續努力以提供你負擔得起的優質健保,同時強力保護那些患有先天疾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