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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日凌晨零時起禁催票 違者最少罰50萬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自投票日凌晨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社群網路替候選人催票。圖為選票示意圖。(中央社)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自投票日凌晨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社群網路替候選人催票。圖為選票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週六(11日)舉行。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自投票日凌晨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社群網路替候選人催票,就算是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不行,違反者將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自11日投票日當天凌晨零時起,千萬不要從事任何競助選活動,包括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要求親友投票給某候選人,就算是轉傳網友催票訊息也會觸法,一旦被截圖檢舉,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規定,可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往年選舉已有多起被處罰的案例,不可不慎。

另外,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規定,選民在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指出,投票日當天,除了領取選總統的選票外,另外,還有立委選票及政黨選票,共3種選舉票。選舉人領取選票時,必須一次同時領取3種選舉票投票;如果選舉人只願領取總統、區域立委或政黨的部分選票時,將不得回過頭再要求第二次領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