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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詐貸案開庭 楊文虎認罪但否認洗錢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詐貸9家銀行共386億元,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兩人及其女兒、公司保證人楊宇晨;台北地院2月19日首度開庭審理此案,楊文虎認罪詐貸卻否認洗錢,並強調楊宇晨沒有涉案;而楊宇晨則表示,賣房是為了還錢給前立委羅淑蕾,並非洗錢。

楊文虎於庭訊時坦承詐貸犯行,但他供稱,長久以來公司都是「借新還舊」的方式週轉資金,詐貸金額依照銀行提供的資料數據為主,他沒有意見,但總金額應該沒欠那麼多。至於買通勾結福懋、台化、大宇等多家企業員工,製造假交易合約等詐貸細節,都由王音之負責,楊宇晨和員工都不知情,「畢竟這種事不能讓太多人知道」。

不過,楊文虎否認洗錢,他表示,去(108)年4月間和律師黃呈熹見面,是想找替公司和星展銀行談債務協商,但最後雙方因條件沒有談攏而破局;而當時匯給黃呈熹的第一筆12萬元是顧問費,事後分3次匯的500萬元則是律師費。他和王音之也從來沒有給楊宇晨金錢,僅有每月薪資,她也沒有涉入公司營運。

而楊宇晨也推稱,不知道父母在操作詐貸,也不知道公司的經營方式與不法行為,事後協助匯款僅是遵照母親的指示,細節她並不清楚。她表示,父母潛逃後,她身為公司的保證人和名義上股東,擔心遭債主討債,因此偕同男友王威程去銀行開保險箱存放600萬元現金,但這些錢是她在前夫家公司上班的薪水,以及前夫的贈與,並非潤寅贓款。

楊宇晨也提到,王音之藉她的名字在南投買房,說將來要贈與給她,但父母逃亡後,她去找羅淑蕾求助,才知父母曾開支票向羅淑蕾借錢,而支票背面蓋的是楊宇晨的印章背書;羅淑蕾向她表示,要把南投的房子移轉抵債,才願意把支票還給她。

對此,楊文虎說,購屋款項是用潤寅集團的資金,而他們確實有欠羅淑蕾金錢,楊宇晨處理房產的細節他不清楚,他離開台灣後就沒再和國內的人聯繫,不過羅淑蕾以前曾對他們南投的房子有興趣,他猜想楊宇晨是想處分房子變現,沒想到他們有欠錢,但支票背面沒有楊宇晨的背書,「太太有些事情是自己處理,不會跟我講」。

此外,楊宇晨也淚灑法庭,她哭訴,去(108)年9月20日被捕後初次訊問時,檢方不讓她打電話找律師,12月23日檢察官提訊時也不讓律師陪同,她當場表明不想開庭,但檢察官仍訊問她,雖然檢方沒強迫訊問,但給她很大的心理壓力,不敢變更筆錄上所講的事實。對此,法官請被告律師於下次開庭前指明檢方不正訊問的具體內容,並於3月13日下次開庭時當庭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