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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條例三讀通過 民眾黨團:勞工權益未入法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中)、副總召張其祿(左)、幹事長高虹安(右)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攸關勞工權益的防疫假津貼、疫區避退權都未入法,有點可惜。(台灣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中)、副總召張其祿(左)、幹事長高虹安(右)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攸關勞工權益的防疫假津貼、疫區避退權都未入法,有點可惜。(台灣民眾黨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立法院昨(25) 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行政院將於27日提出600億特別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不過,台灣民眾黨團表示,攸關勞工權益的防疫假津貼、疫區避退權都未入法,政府應該以更高的防疫格局,避免勞工的健康與生計受到威脅。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副總召張其祿、幹事長高虹安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紓困條例進行審議時,在隔離假、照顧假是否給薪或補貼部分,朝野沒有得到共識;相關防疫假津貼都沒有納入,包含民眾黨團所提的「十二歲以下兒童照顧者的防疫照顧假」與「請假者的生活津貼」,2項提案在二讀表決中都遭到否決。

民眾黨團提醒,現行條例無法緩解照顧者因為照顧假而減少薪資所得的憂慮,若疫情不幸進一步擴大,未來學校有可能會停課,屆時兒童應由誰來照顧?照顧者的經濟負擔又該怎解決?希望政府應提出明確方案,照顧孩童與照顧者的需求;民眾黨團將會再接再厲,努力促成在《性別平等法》和《就業保險法》的修法。

此外,考量應保障勞工工作權利,民眾黨團特別提出納入「雇主不得使勞工至疫區提供勞務」,可惜也無法通過;按目前法條,前往疫區工作的員工只有在「雇主未能提供完善的防疫措施」下才能拒絕前往疫區,但定義不夠明確,行政院應提出適切可行的監督措施,保障員工安全。

民眾黨團強調,政府應思考針對弱勢族群、受薪階級、小規模營業人、微型或中小型企業的困難與需求,提出更直接、更多元且全面的紓困方式,提出讓人民更有感的方案,照顧全體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