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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陸竊密三法需補漏 學者建議:建置涉密「清單」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指出,違法陸資繞第三地入台以及難以證明「資金來自中國」,是目前《證交法》、《公司法》以及《政府採購法》的最大漏洞。圖為吳盈德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指出,違法陸資繞第三地入台以及難以證明「資金來自中國」,是目前《證交法》、《公司法》以及《政府採購法》的最大漏洞。圖為吳盈德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24日在外資審議與國安研討會中指出,違法陸資繞第三地入台以及難以證明「資金來自中國」,是目前《證交法》、《公司法》以及《政府採購法》的最大漏洞。為防止握有國安資訊的台企,被別有用心的陸資買走,呼籲政府應建立限制外資不得投資的機敏企業「清單」。

吳盈德表示,資金管制是台灣最大困境,漏洞在於台灣資金交易管制相對中國自由寬鬆。《公司法》修法持半股權可召開股臨會致經營權易主,特定資金進入台灣,經證券市場化整為零,主管機關喪失追查能力。

違法資金無法證明來自中國

以「陸資入主大同案」為例,中資繞香港「假外資」透過5個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帳戶掌控大同股權, 雖然金管會去年7月說,陸資手上18%大同持股已全部出清,不過傳聞,陸資不但未出清持股,股權還增持至逾五成。吳盈德表示,「這些資金一定還留在台灣地區」,涉案者坦承資金是特定人士交付,但無法證明「資金來自中國大陸」,這是目前《證交法》與《公司法》在資金來源查察上很大的漏洞。

此外,《政府採購法》也是一大破口,工程會函釋,所有機關辦理影響國安之採購,招標文件須載明不允許在台投資陸商參加,但不包括第三地區含陸資廠商,「講白了,在台灣的陸資不可以,如果你繞到第三地進入就可以」。

中資滲透特定台企 背後涉國家安全危機

表面上,陸資想取得大同經營權是覬覦精華土地,這家公司資產真如此值錢?吳盈德認為,事實恐並非如此。中國(共)是台灣敵對勢力,買一家公司不會單純僅是為了土地利益,「中國(共)想要的是整個台灣」,圖謀大同背後替台灣建置的戶政、身分證識別、國防部電子公文及陸軍司令部戰區指揮等資訊系統。此外,我國入出國自動查驗系統,也牽涉到台美免簽入境計劃,我戶政系統須經美方驗證,這是大同公司重要的原因,「一家私人公司,手上有政府機敏資訊,結果在自由市場被買走,對國安造成重大影響」。

再從「華為案」來看,華為以低價設備綁架美國中西部電信商,華為高層承認,中共政府絕對有辦法透過華為設備開後門,來取得任何他們想要的資料。由此可見,台灣政府相關法令是否存在漏洞?值得檢視。

補國安漏洞 學者建議:建置資料庫

吳盈德表示,台灣部分公司的設備、機密、業務或資訊保存,對國家安全有影響,政府必須趕快盤點、建置資料庫,讓投審會在審查外資、陸資入台時,才有「清單」可依循,查核對方要投資的台灣公司是否涉及國安機敏。而這類管制並非針對中國,任何國家威脅台灣國家核心安全,我們都該拒絕。

吳盈德建議,台灣政府應效仿澳洲建制相關清單,將國安影響的企業納入表列,以免類似大同公司這種提供國安、資訊設備企業,淪為一般民用公司,在公開市場被交易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