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檢方於去(108)年總統大選前夕,查獲台商吳承霖、陳玟睿夫妻2人涉嫌經營124億地下匯兌案;嘉檢再於今年1月循線查出某建設公司李姓負責人及其僱用的黃姓男子也涉入其中,經手金額共8億7千餘萬元。檢方10日依違反《銀行法》將2人起訴、沒收非法所得612萬餘元。
嘉義地檢署指出,57歲李姓建商與46歲黃男(通緝中)自2017年3月間起以通訊軟體WeChat(微信)作為聯繫非法匯兌之用,李姓建商以月薪5萬元代價僱用黃男在台灣開立彰銀、玉山銀等帳戶;李姓建商同時也要求其不知情的中國籍配偶,利用返回中國探親時開設交通銀行等中國地區金融帳戶,作為中國地區人民幣轉帳匯兌帳戶。
李、黃2人約定以新台幣、人民幣匯率價差0.03作為利潤,若有客戶需要往來兩岸匯兌,即由黃男參考中國地區當日金融機構新台幣兌換人民幣牌告匯率,經計入利潤後以WeChat告知李姓建商,再由李姓建商告知客戶匯入黃男的台灣帳戶,再由黃男用中國金融帳戶轉帳到客戶指定的中國金融帳戶,完成地下匯兌。
檢方查出,自106年3月到去(108)年12月間,李、黃2人辦理非法國內外匯兌金額共計8億7,477萬餘元;而李姓建商也向檢方坦承,獲利為經手金額的千分之7,經估算,被告犯罪所得應為612萬3,435元,依法沒收。檢方於10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將2人起訴,其中李姓建商經檢察官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3個月期滿已交保,黃男則未到案而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