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說明,在本次裁罰案件中,民眾在臉書社團中上傳國外親友照片,並附註「意者私密,有想結婚的再來、有誠意的再來訊息、想找女朋友可以找我或朋友想嫁給臺灣人,想結婚可以跟我聯絡……」等語;而受罰民眾都表示,純粹只是好心想幫親戚的忙、幫朋友女兒找另一半或只是開玩笑,並無其他用意。
但移民署指出,張貼此類訊息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散布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將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其中更有民眾因非首次違規,遭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移民署提醒,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共有32家,想要幸福的跨國婚姻,「要記得」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做選擇,且婚前要「多了解」雙方背景及風俗文化,而婚後也要「多溝通」,牢記「二要三多」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