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振興條例》修正案於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對中小企業加碼融資額度、利息補貼、薪資或營運成本補助,但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新創產業有資本額低、初期營業額低等特點,難以適用各項紓困申請方案,政府可針對新創事業透過信保基金做小額專案保證。
對於經濟部提出的紓困方案,與會的新創業者表示,由於新創業者去年營收可能是零,因此無法提出與去年同期營收的比較,證明營業額受疫情影響而減少的情形;而許多新創業的產品可能還處於初期的研發階段,營業額本身就是負成長,因此無法以傳統上評估企業是否受衝擊的方式來做判斷依據。
測驗出版有限公司廖郁菁總經理表示,雖然母公司在台灣,但許多海外的據點受到的衝擊卻無法計算,而為了保全母公司將資金匯回台灣時,表面上卻變成營業額增加的現象,反而不符合申請紓困的條件。關鍵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洪伯岳認為,新創公司資本額小,但卻有很多研發專利、國際狀等隱形的資本,希望與會官員能協助爭取成為申請紓困的依據。
邱臣遠指出,不是每個企業的型態,都適合透過銀行傳統財務分析的方式去紓困,他建議,經濟部應派2個針對新創事業的財務顧問,直接協助、輔導申請中小企業處提供的紓困貸款,事先與民營、公股銀行談好,尤其民營銀行很多是做小額信貸,政府可針對新創事業透過信保基金做小額專案保證。
他也提到,台灣是海島國家,供應鏈常與其他國家綁在一起,很多海外台商雖然母公司在台灣,但很多分公司在海外,而海外的損失卻沒有辦法認列,且母公司的資本額、盈收也不符合實際國內紓困貸款的標準,這個部分中小企業處應該去跟銀行、信保基金溝通,是不是可以把海外的損失認列在整個集團的損失裡面,擴大貸款的比率。
行政院國發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蘇來守說明,國發基金就是為了避免遺珠之憾,因此不看財務報表或銀行往來紀錄,也不需要抵押品,只要新創公司符合「真的有新創元素、急而不窮、受疫情影響」3個條件,國發基金就可以特別股的方式投資,提供半年內的營運資金,最高延展到一年,2年後歸還本息,並可再延展1年。
蘇來守也提醒,若申請個案是想要擴廠,就應該申請投資專案而不是紓困專案,紓困專案主要是針對受到疫情影響的業者,國發基金可以提供半年至一年內必要的資金協助度過疫情,如果要擴大發展規模的話,可以用其他的投資方案申,很多人會把投資跟這次因疫情提供的緊急資金混淆。
不過,對於特別股的估值認定,邱臣遠質疑,目前申請200多案,全部交給審議委員認定,但審議委員會目前僅有6人,除了本身量能不足,新創業者現在最擔心的是,提一堆東西出去但最後審查不過或不符合原本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