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針對市售8款嬰兒床進行安全性檢測,檢測結果竟有4款不符國家標準,7款商品標示不合格,沒有任何一款同時符合安全性及商品標示的規定,甚至可能導致嬰兒受傷,目前卻無法可管,只能先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網路平台已下架,由相關主管機關做後續處分。
消保官表示,法治局委託SGS依國家標準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進行安全性檢測,在安全性方面,抽查的8件嬰兒床有4件不符合CNS 11676標準,包括初始穩定性或最終穩定性未達標準而容易翻覆,嬰兒床內部的孔洞開口過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而受傷。
至於商品標示不合格的態樣有7款,包括產地未以中文標示、未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與地址、適用年齡、床板厚度、製造年月及使用方法等。
消保官指出,對安全性不合格之商品,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的規定令銷售平台先行下架,另外,中文標示不符合部分,已移由相關單位依據商品標示法及嬰兒床商品標示基準辦理後續回收改正事宜。
最後,消保官強調,選購嬰兒床除注意主管機關發布各項消費警訊外,自9月1日起,更應注意有無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以確保心肝寶貝的安全。消費者遇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