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玉指出,台灣目前的外籍移工約有72萬人,已超過原住民的60萬人,其中製造業就有43萬名移工,佔移工總數近六成。近年製造業「職災失能千人率」雖有隨整體職災率下降,但是製造業移工的「職災失能千人率」幾乎是本國籍勞工的兩倍;平均每2小時就會發生1起移工職災、平均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職災失能,甚至在5個月內就有12人死亡。
兩位監委調查,在6家於近2年內曾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移工職災失能或死亡給付的事業單位中,有2家於發生職災時,未依法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有2家則因未達「1死、3傷或1住院」的通報要件而未強制要求通報,導致勞動部無法全盤掌握事業單位或勞工發生職災失能的情形。而勞動部也未對已發生或高風險的職災失能廠場進行勞動檢查。
經現監委場勘查發現,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僅有中、英文,缺乏移工母語翻譯、也未對對移工進行完整勞工安全教育與訓練、機台操作也沒有適當的教材,有些在母國受過職業訓練的移工,到臺灣後卻從事完全不同的工作、操作沒接觸過的機台;監委強調,這都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
王美玉舉例,鼎元光電科技公司去年發生一名29歲菲律賓籍女性移工,不慎打翻有「化骨水」之稱的氫氟酸強酸溶液,但防護衣竟只有穿上半身,導致噴濺到雙腿上,造成皮膚大面積灼傷,而在場的移工都沒有接受以葡萄糖酸鈣凝膠中和以降低傷害的相關訓練,緊急送往台北榮總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王美玉也指出,移工與雇主間存在資訊不對等的問題,移工若不幸遭遇職災受傷,會因擔心被遣返回國而不敢就醫、也不知道可以申請職災保險給付、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情況算是職災,或因傷病無法提供勞務而遭部分不肖仲介、雇主強制遣回母國的案件也時有所聞;但勞動部無相關統計數據,卻期待移工可以主動申訴,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
王美玉強調,勞動部遲未能就減低移工失能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並確保移工擁有和本國勞工一樣安全的工作環境,實已牴觸「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相關規定,顯有疏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王幼玲、王美玉所提調查報告,對勞動部提出糾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