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一民眾向民代陳情,說他平時以跳陣頭、打零工為生,日前向公所申請紓困,卻被公所以教育部國語辭典認定「陣頭」為非工資、駁回,嚴重影響家庭生計。議員李中指出,許多宗教活動因疫情停擺,若是「九天民俗技藝團」可以獲文化部補助,其他行業如陣頭,也應從寬認定。
李中指出,這位東區民眾從事陣頭工作,平時收入是收現金或紅包,卻被區公所以「教育部重編辭典」作為認定依據,判定為非經常性收入、故不予補助。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中華民國標準行業分類第十版,把陣頭(鑼鼓陣)認定為藝術表演業,分明是一種職業,為什麼公所人員要引用國語辭典來認定?
李中質疑,中央衛福部5月18日發布要以「從速、從簡、從寬」原則加緊審查,賣玉蘭花等非經常性收入的民眾,也可以在切結後獲得補助,為什麼陣頭不行?
另外,許多電視節目錄影時會找職業觀眾,也會依照是否上鏡頭或舉牌等給予不同額度的酬金,這些非典型工作確實是許多民眾經濟收入的來源。
針對文化部於5月4日受理九天民俗技藝團的紓困申請,李中指出,許多陣頭表演者並未到九天的層級,且未成立團體,因此無法適用文化部的補助;不過,既然文化部認定陣頭是表演藝術,為何公所人員不直接引用,卻要引用國語辭典來刁難呢?
李中呼籲中央與地方公所,陣頭這行業會因為廟會活動多寡影響收入高低,但不能否認從事者會有收入;政府應真正落實「從寬認定」、給予幫助,不要再刁難申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