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七月啟動振興方案,新任國發會主委龔明鑫25日透露,「振興券」初步規劃每人花1千元可換價值3千元消費。規劃已到收尾階段,方案最後等行政院會通過拍板,會朝好領、好用及實際促進消費為原則。
龔明鑫表示,振興券除了不能在電商平臺用,採實體店面消費,包含搭計程車、買臺鐵、高鐵交通車票,「最希望民眾能去商圈夜市使用」,一定讓民眾感到好領、好用。
不設排富、人人可領,「郭董也能領」。盼發揮振興券「點火」效果,刺激消費,對於拿不出1千元的弱勢族群、中低收入戶會另規劃優惠方案。
談到採取振興「券」而非給「錢」,龔明鑫說,各國發現金政策並非振興,而是紓困救急、救窮,臺灣在疫情第一階段紓困也是「發現金」,只是並非通通有獎,而是針對特定對象補助現金,而振興目的則是促進消費,任何人都可消費,藉此帶動經濟活動。
臺灣經濟研究院長張建一25日表示,振興方案將是促進臺灣下半年經濟表現的重點之一,振興券規劃「花1千、給3千」,相當於多出2千元可以使用,不僅有誘因,且效果比發現金或消費券大很多。
張建一指出,2008年政府發消費券是一人發3,600元,消費券只是替代原先消費,沒有太大的振興意義;振興券的概念規劃才是誘發消費,花1千元拿3千元,以400億元的預算來看,經由振興消費的模式,經濟效益將有乘數效果。
被追問為何不直接發3千元現金?張建一說,直接發3千元現金,對政策來講效果低,發消費券則可能抵銷掉原來的消費,就民眾來說當然發現金更好,但振興經濟不是要討好民意,就政策來說振興券才有效果。
張建一表示,政府對受疫情衝擊的勞工,給了救急救窮的紓困方案,這是對的做法,若現在振興階段再喊消費券,能發揮的效果就跟現金一樣,沒有乘數效果,只有替代消費效果,現在政府要做的是乘數效果要出來。
觀光學者黃正聰表示,經濟部正規劃總額400億元以上振興方案,民眾以1千元換3千元振興券,政府資金投報率僅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