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夢有「顯義」與「隱義」兩重內涵,夢的「隱義」包括隱藏的、象徵的,以及潛意識的動機、願望和恐懼等,倘若潛意識中的「內涵」太過痛苦,或是充滿威脅性,例如:性與攻擊的衝動,就會轉換成比較容易被接受的「顯義內涵」形式呈現,也就是我們所做的夢。
夢中蘊藏豐富的訊息
夢境往往會用象徵的影像代表真實的事物,或是把系列的想法濃縮成視覺的「隱喻」;譬如,將情緒轉化為某個人、動物或是物品。
而「夢的解析」便是將夢的「隱義」翻譯為較不具威脅性的「顯義」的過程,藉由探索夢的「顯義」內容,發掘隱藏其中的意義。
另一位心理學大師榮格(Jung)認為,夢有兩種目的,第一種是「展望未來」,亦即在夢中先行體驗將要發生的事情,或是未雨綢繆。第二種是「補償作用」,夢境可以補正人格中過度發展的面向,讓人格得到均衡的發展。
榮格強調,夢的功能在於「傳達訊息」,而非壓抑與扭曲訊息。夢的目標在「解題」與「整合」,夢的每一部分都可能是作夢者投射出的某種特質,解釋夢境的方法,是讓當事人說出「一系列的夢境」,在此過程中,夢境的意義便逐漸浮現出來。
作夢的功能
大體來說,作夢有四大功能:「檢討」自我觀念,「修改」負向想法,「彩排」未來面對挑戰,「復原」功能增強自我力量,幫助我們解決困難。
最常見的狀況是,夢境會反應出作夢者目前的生活危機。生活中容易讓人寢食難安的事情大概有三類:一是生理的健康;二是心理的統合(自我統合);三是人際關係。
當生活出現危機的時候,所作的夢也會進入備戰狀態,因此較為淺眠,也較易驚醒。
尤其是生活環境受到威脅時,譬如離婚或失業,往往會顛覆我們的自我印象,這個時候,夢能協助個人維持自我統合,讓我們了解,自己是什麼樣的人。
夢境常常回到過去,一些早已忘懷的人事物會突然出現在夢中,這是因為夢會自動搜尋我們過往的記憶庫,努力找出跟目前危機相關的情緒、感觸,或反應我們的想法、動機,以及獨特的行事風格。譬如說:面對困境時,習慣選擇克服,或是逃走?這些寶貴的過去資源,可以提醒我們,如何渡過危機跨越障礙。
夢境也常會緊扣某個主題,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節,幫助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來觀看相同的問題。
很多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當事人,也會做反覆的惡夢,當我們心靈的負荷過重,在意識上不知道要如何釋放創傷的痛苦,但是夢中卻暗藏宣洩情緒的管道,可以透過心理諮商,有效療癒心靈。
很多有恐慌狀況的當事人,在意識上找不到原因,但透過夢境與心理解析,終於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恐懼來源,進而找到靜心的方式。
諮商的過程發現,很多人會做類似的夢境,常見的夢境包括:被追逐的夢,或是從高處摔下、墜落下來的夢,被困在某個地方的夢,已經不需要考試還是會做考試夢,或是找不到廁所的夢,這些夢境都隱藏著一些訊息,要幫助我們趨吉避凶。
我受過的專業訓練中,無論阿德勒學派或是完形學派,都很善於從夢境中解析隱含的訊息,探索夢境,不僅是進入潛意識的最佳管道,也是找到內心安全感的最快捷徑,當我們可以安心,自然可以睡個好覺。(全文完)
——摘編自《從習慣洞察人心:學會識人術,解決人際關係的所有煩惱》,(時報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