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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兒少事故多 民團籲訂最低騎乘年齡

據道安平臺統計,去年有2,679人死於電動自行車事故,又以5-17歲的青少年為大宗。(記者楊陽/攝影)
據道安平臺統計,去年有2,679人死於電動自行車事故,又以5-17歲的青少年為大宗。(記者楊陽/攝影)

【記者張原彰/臺北 報導】據道安平台統計,去年有2,679人死於電動自行車事故,又以5-17歲的青少年為大宗。蔣萬安辦公室與靖娟基金會3日表示,立委陳雪生提出修法版本,明訂最低騎乘年齡、加保汽車強制險、掛牌方可上路,目前一讀通過,呼籲應盡快三讀。

據道安平台近5年的數據顯示,15-17歲青少年騎乘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從104年189件156人死傷,升至108年493件420人死傷,死傷人數飆升2.69倍。

且立法院法制局5月研究顯示,國內現至少有40萬輛電動自行車,靖娟推估至少有15萬名國中生曾騎過電動自行車;另外,靖娟在今年4至5月間展開「2020年兒童電動(輔助)自行車使用狀況調查」,發現有25.7%的國中生坦承,曾自行騎過電動自行車,甚至有11.2%發生過交通事故。

這份調查指出,有9成家長與國中生認為,電動自行車應規定最低法定年齡,且有79.1%國小家長及55.3%高中生認為應掛牌;81.5%的國小家長與62%的高中生認為應投保強制險。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電動自行車有著類機車的屬性,但不需考照也無駕駛年齡限制,造成事故頻傳,顯示出法規跟不上社會趨勢,政府應對此制定更嚴謹的法規並加強管理。

靖娟表示, 現行歐盟、美國、日本有關電動自行車之騎乘規範,多有限制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年齡(滿14至16歲);其中日本電動自行車更規定駕駛人要有駕照才能上路,滿16歲才能考照,比照50c.c機車駕照管理。

對此,蔣萬安國會辦公室呼籲,政府應盡速推動修法,包括:限制最低騎乘年齡;要求駕駛領取購車補助前,要完成認識交通環境的「基礎課程」,甚至得完成認識車子操作性能與基本保養的「進階課程」;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汽車強制險;規定電動自行車檢測合格後,應辦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