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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跪訴屏東高工強占民地 教育部:依法行政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3日召開記者會,指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祖先捐地協助屏東高工建校,但校方擴建卻將民眾祖厝變更為「機關用地」,還要求拆屋還地。(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3日召開記者會,指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祖先捐地協助屏東高工建校,但校方擴建卻將民眾祖厝變更為「機關用地」,還要求拆屋還地。(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3日召開記者會,指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祖先捐地協助屏東高工建校,但校方擴建卻將民眾祖厝變更為「機關用地」,還要求拆屋還地;不過與會的教育部官員與屏東高工校長鄒春選皆表示,由於法院已經作出判決,因此必須依法行政。

陳椒華3日與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召開「譴責屏東高工接受捐地又強占民地」記者會。陳椒華表示,陳情人的祖父於1953年捐贈2.6267公頃土地及金錢協助屏東高工建校,並積極募捐協助校舍興建,陳姓家族長輩在1970年代以低於市值的價格賣地給校方,校方也曾立碑感念善行。

陳椒華說,後來因都市計畫,縣政府、校方要徵收地主還在居住的約270坪土地,校方還以擴校為由,將陳家祖厝變更地目為「機關用地」、要求拆屋還地。

她表示,因為法令有強制徵收,土地就被變更所有權人為國家的,也就是屏東高工所有,經過20年的訴訟後,最後判決陳家敗訴,「真的是很沒天理」,教育部、屏東縣政府處理得很糟糕,「法院也判得沒道理」。

陳情人陳鵬弘表示,1994年曾經由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達成「以地換地」的承諾,但原先承諾給與陳家人的土地卻出現問題,而陳家祖厝卻已過戶至屏東高工名下,並自1994年開始向陳家展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

陳媽媽也說,自己靠賣自助餐維生,辛苦拉拔3個孩子長大,生活並不好過,現在只剩這塊地。陳媽媽、陳鵬弘還當場下跪,向官員、校方求情。

屏東高工校長鄒春選表示,官司自1995年至今,他是現任校長必須「概括承受」,但由於目前法院已經判決,學校是管理使用單位,必須依法行政,沒有權力作出暫緩拆遷的決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秘書室主任葉信村也說,教育部依法行政,法院如果有其他決定,教育部也會尊重,學校必須尊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