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間企業最終仍決定以「微型」作為目標,那麼,這種創業型態,只是滿足了業者「創業的需求」,而不是呼應了「市場的需求」,兩者的目的並不一致。
近幾年來,筆者輔導了許多微型業者,原因無他,只因他們人力相較不足、資源也有限,更甚乃是因為其「行銷策略不夠成熟」,因而需要更多協助。由於這些業者尚在幼兒學步階段,品牌能見度不高,現金流入情況相當不穩定,筆者因此無法從輔導中獲得應有的利益。雖然如此,筆者仍提供所思、所學,為的只是能夠輔導他們步入正常軌道,這也才是創業的「正道與大道」,不是嗎?
在輔導這些微型企業的過程中,筆者有些心得,在此整理如下:
一、他們需要的協助,大多是陪伴與意見諮詢。那麼,請用「真心與誠意」,面對這些微型業者,將他們視為經驗不足者,給予細心的呵護與親身教導。
二、請用策略觀點,看見業者經營的盲點,並提供具體的解決方案,以協助業者營運實踐之參考。
三、請以工本費計價(或商品之互換方式)、收取小額費用,用「共好夥伴」的關係,代替法律上的僱傭或委任關係,看遠不看近。
四、孵化弱小,等同於壯大自己。初期而言,把「情義相挺」放第一,以協助其慢慢成長,看長不看短!
五、協助其產品之開發與行銷策略之發展,進而開拓出市場。然後「靜待時機」,若行銷量能漸漸開展出來,則可與其簽訂年度合約,以達到彼此雙贏共利之局面。
由此可知,小企業雖然小,但彈性大,可型塑更可期待。再者,他們因為經驗相較不足,因此更需要「過來人」(管理顧問)提供諮詢與協助,是不是?
期待他們可以在輔導孵育中慢慢長大,進而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