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盛銀行在中國對TRF受害臺灣企業提起異地訴訟、凍結企業的中國資產,立委陳椒華9日批,日盛銀行無法無天,到中國控告中小企業、TRF受害者,置臺灣的主權於何地?根本也不把金管會銀行局看在眼裡,這麼嚴重的事,要求金管會硬起來趕快處理。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會先了解日盛立場、受害個案相關資料,再做回應。
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受害者林品雅指出,日盛銀行與他們公司的TRF爭議包括,未經同意製作假會議紀錄、不肯提供仲裁協議書、公司賣出多筆選擇權的TRF,日盛銀行均沒給權利金,估約400多萬美元、日盛銀行強行平倉卻要求他們承擔826萬美元(相當於新臺幣3億元)債務等。
林品雅表示,日盛銀行以幫忙爭取貿易融資授信額度為由,要公司申請外匯避險換匯額度,第一次核給800萬美元,第二次提高到1000萬美元,兩次額度對保都要求他們開立與額度同樣金額的本票。依他們與日盛簽定的金融交易總約定書以及臺灣的票據法,本票訴訟管轄法院應該是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日盛卻故意到中國提本票訴訟,且已扣押他們蘇州的資本額1000萬美元、凍結資產3年,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陳椒華指出,日盛銀行在臺灣沒有進行協調,就逕向中國的法院提出TRF訴訟,假如日盛銀行得逞,其他銀行也會效法,臺灣的中小企業就糟糕了。而日盛銀行與企業簽訂了約定書,不在臺灣提告,竟然到中國做異地訴訟,居心何在?也讓人非常憤怒。金管會不能再鴕鳥,否則送監察院處理,TRF受害者也要到地檢署、法院控告金管會瀆職。
TRF聯盟總召賴昇濱指出,金管會協調時銀行局組長曾提過日盛銀行有很多疏失,但日盛銀行卻可以完全忽視主管機關命令、忽視社會聲音,他質疑「不知道有誰在護航?」此外,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日盛銀行卻跑到大陸利用權勢、金錢,去圍繳臺灣的中小企業,這樣合理嗎?
黃光熙表示,對於TRF的處理,金管會並沒有偏袒銀行,在2014年發現缺失時,就針對16家銀行做裁處。陳情人有提到日盛銀行單方面不給仲裁協議書,以及訴訟申請所在地跟總約定書不符,會把陳情個案帶回去做通報,也會去了解銀行與陳情人之間是否有溝通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