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消保處:市售節能長壽LED燈泡三成不合格

市售LED燈29組採樣中,有9組使用壽命未達標、不及6千小時,不合格率高達31%。(中央社)
市售LED燈29組採樣中,有9組使用壽命未達標、不及6千小時,不合格率高達31%。(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綜合報導】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市售LED燈泡壽命抽驗,9日公布查核結果,發現29組採樣中,有9組使用壽命未達標、不及6千小時,不合格率高達31%。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市售LED燈每顆動輒要價百元以上,宣稱使用壽命上萬小時,卻常「用不了幾個月就壞」,標示真實性令人存疑。

消保處抽查29組、每組5顆,以品牌標示使用達2.5萬小時的1/4(約6千小時)做測試,依國際標準,6千小時後的發光效率只能衰減3成。沒想到,這次測驗後,竟有3組是5顆都不亮、另2組有4顆、3組是3顆不亮或亮度不夠,不合格率過高,顯示業者品管要加強。

這次測試的29間廠牌中,旭光、Combo、光視界 KINYO、木林森照明、KOTAS、夜明珠、歐司朗(OSRAM)、Arcadiatek、台軒(T.Shine),,上述品牌被抽驗的產品全是大陸製,都有光束維持率(燈泡壽命)不合格現象。此外,另有7組是「標示」不符規定。

此外,「臺灣製」燈泡共有三間受測,包含JustPower、HARK、SY 聲億,其抽驗品項均通過符合。 

消保處表示,「標示項目」不符規定者,依《商品檢驗法》法第59條,除廢止廠商的應施檢驗商品合格證書,限期回收下架改正,如未遵循可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違反《商品標示法》則移請地方主管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