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網路上流傳一張「梳子刀」的照片,並搭配以教育部國教署名義發布的校園安全通知「提請留意,若看到學生拿著梳子,請留心檢查」。對此,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洪孟楷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此具殺傷力刀械取得容易,若進入校園後果不堪設想;因此要求警方加強查緝。
最近持刀傷人事件頻傳,引起社會關注,而網路上流傳的「梳子刀校安通知」並非由國教署發布,圖片也是挪用2018年牙買加媒體報導當地高中生攜帶梳子刀進入校園的事件,臺灣事實查核中心認定是錯誤訊息,但洪孟楷表示,重點應在於刀械的危險性。
洪指出,除了梳子刀以外,還有鑰匙刀、指環刀等新興刀械,在網路上以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的價格販售,且未受《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取得非常容易。他也發現,就連已經列管的鋼筆刀、指虎等武器竟然都可在網路上購買,非常荒謬。
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陳文龍則說明,目前受管制的刀械有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各類型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十字弓等12種;若未經內政部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洪孟楷於記者會現場使用梳子刀進行測試,可輕易刺穿、切割飲料鋁罐。陳文龍則當場認定,梳子刀不同於一般家用的單刃刀,因具有雙面刃而屬於「匕首」的一種,確定違法,一定會嚴懲不法業者。他強調,未經許可而製造、販賣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提供給未成年者,依《兒少法》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
洪孟楷向教育部官員呼籲,應主動通令各級學校,務必讓學生了解類似物品的危險性,避免學生因為好玩、酷炫而攜帶進入校園;而持有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若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者,可依《社維法》處最高拘留3日或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