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雖然四面環海、漁業發達,過去卻有一件不光彩的事實──國民之中,有頗多不會游泳的「鐵鎚」,只要掉進水,就消失在水中。
世上如真有所謂「千里眼」者,似乎可以看到那些出門在外活動、不在你身邊的孩子們的一舉一動;然而一旦他們發生水難,在浮沉之中須急於施救時,縱然你有千里眼還不夠;最遺憾的莫過於你沒有「千里手」,可以把孩子從水中撈起來,免於水難!
因此,最萬無一失的,莫過於讓孩子們學會游泳,所謂「一技在身,終生享用」。
從兩起船難說起
我們不妨回憶數十年前,發生在臺灣南、北兩個風平浪靜的港口內,發生集體溺斃事件,這才叫人會扼腕嘆息哪!
其一就是民國62年9月3日上午,高雄市由旗津開往前鎮的民營渡輪,在航行途中,因超載及機械故障而沉沒。
乘客中犧牲的,多為居住於旗津區搭船趕著去高雄加工區上班的年輕未婚女性,總共25人,後來遺族(父母親)們商量,一律合葬於高雄港第四貨櫃儲運中心,名為25淑女墓。只因興建高雄港貨櫃儲運中心,終而遷建於旗津國中現址,名為「勞動未婚女性紀念公園」至今。
其次就是民國66年4月18日蘇澳港沉船事件。
原為北區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旅行,由教授帶隊搭船,參觀蘇澳港建設工程;航行中發生翻船事件,而溺斃32人事件。然而只有一位老教授獨自游泳上岸獲救。記者問他何以得救?他回答是因為當年畢業(可能是中學)時,日籍校長下令:凡不會游泳的,一律不發畢業證書。想不到當年這種「非人道」的私規,時至今日,竟然救了他的一條老命。(有興趣的讀者們,可以在蘇澳港事件中,參與其中落水却大難不死的銘傳大學黃春能教官的大作〈幸與不幸──蘇澳港翻船記〉一文,《雲南文獻》第30期民國89年12月25日出版。)
筆者不厭其煩地舉此重大兩例,意在現代父母完全可以不必有千里眼和千里手,但只要你能讓自家子弟們學會游泳,這事縱然還不是可以高枕無憂,却已經可以打個滿分了。
兒時回憶
我曾經對兄弟姊妹們發聲:「凡我們大家族中,不會游泳的小孩,我不承認他(她)是陳家班的班員!」因而不管我子女,乃至姪兒(女),或外甥(女)都認真學會游泳,急急如律令,終於見到效果。我認為現代父母,對於小孩子設法學會游泳,應視為現代父母不可或缺的職責教育哪!在蘇澳海難撿回一條老命的老教授,不是一件最佳證明?
當我5、6歲時(約85、86年前),當時新竹州鄉下苑裡坔底某一夜晚,看到大家庭中的大男人,點上兩把電土火(電石氣燈)前後在排水溝岸上,水中造起小擋土牆,戽水乾了,開始抓魚;我在旁還興奮地大叫,指出何處又有拍動尾巴的魚兒,指揮大人抓起,納入魚籠裡。
自此之後迷上抓魚,趁著大人午睡無人看管時,偷偷地拿起畚箕下排水溝,穿著「肚汗褲仔」(古時鄉下小孩經常穿用的胸前一塊連身布料,上有細帶繞過後頸綁著;下方接連兩管短褲,後身除腰部有一細帶束緊外完全露身無衣,不僅大小便排泄方便,此衣在水上水下也都通用),下到排水溝以畚箕,由下游往上游逆行,先從水底下往上提起,看有什麼「貨色」。
當年還無可施用農藥,小魚、小青蛙、蝌蚪、泥鰍、鰻魚苗、大肚魚、小蝦米……比比皆是,喜不自勝。當然如此玩水之後樂此不疲,不知適可而止。大人們從午睡醒來,遍尋不著小孩,心裡急驚風般七上八下;當被發現而從排水溝把溼漉漉的小孩抓起回家來;阿嬤急得開罵:「那去乎『長長』的(指毒蛇)咬著,你看也有命無!打乎死嘛比乎咬死卡贏!摃乎死,毋怹留咧!」
阿嬤氣急敗壞,盛氣之下罵出口來。媽媽當然從竹掃把中抽起一兩支細竹絲,深吞一口氣憋住,對著一雙小腳像推進器般筱落去。這一下只能哀爹叫母,驚天動地跳「曼波」。僅僅打那麼幾下,阿嬤就跑過來捉起我的手,拉開母親的「毒手」,到旁邊訓示:「叫你勱去溝仔,你都要去,卡緊叫以後毋敢啦!」當年還不知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這句話,這一切都是阿嬤一個人喚起喚落的。
此後有無改過自新?沒有。
因輸在水溝中的小魚蝦苗們的誘惑,「下次不敢」,那是緊急情態中,順著阿嬤在母親盛怒之下,隨便跟著她老人家說的哪!
最後總括一句話,現代父母對於自己的小孩,應該從小設法讓他們學會游泳,這已經是現代「已開發海洋國家」的父母親們,必須銘記在心,而不可疏忽或缺的親職教育,那麼縱然恨不得有千里眼與千里手,也可以大致高枕無憂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