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2日表示,「日翔12號」曾於4月11日從澎湖龍門漁港出海,卻在高雄港外海40浬處失去動力,海巡署獲報後出動救援將其拖回高雄港。但海巡當時發現,觀光娛樂船上竟沒有遊客,卻載著好幾個油桶,形跡可疑;海巡研判該船應為遠航,疑似還沒接到毒品就先在海上拋錨,因此展開嚴密監控。
經查,「日翔12號」於4月14日傍晚再度自高雄港出發,並於4月15日10時許抵達公海後,自運毒母船搬運毒品至船艙內藏放,並繼續駛往臺東外海。不料,該船於4月18日行經巴士海峽時,疑因載重不均、海象不佳而翻覆,李姓船長及張姓押貨人皆跳船逃生,船隻則漂流至屏東縣恆春鎮後壁湖外海3浬處。
而專案小組則全程監控、按兵不動,並以救難名義掩護,搶先販毒集團一步將船隻拖回高雄港,並在船艙內查獲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540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20包;隨後又陸續在4月19、20日及5月4日,分別於屏東海口、恆春、高雄西子灣等岸際尋獲甲基安非他命9包、K他命50包;合計重達761公斤,市值逾3新臺幣30億元。
檢方透過毒品大數據資料庫分析,先後鎖定李姓船長、張姓押貨人、許姓運輸仲介、莊姓接貨人、李姓貨主代表等5人涉案,並動員相關單位共60餘人次、調閱全臺近千支監視器,於4月30日、5月2日、5月14日分別拘提李姓船長、許姓運輸仲介與莊姓接貨人到案;張姓押貨人、李姓貨主代表2人則仍在逃。
檢方調查發現,5名嫌犯共組運毒集團,由不詳「貨主」委託許姓運輸仲介負責安排運輸毒品,原計畫將毒品拖回搶灘後交予李姓貨主代表;而李姓貨主代表已事先分別支付訂金新臺幣50萬元、180萬元給李姓船長、莊姓接貨人。檢方認定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姓押貨人、李姓貨主代表2人則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