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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免徵營業稅 效期最長10年

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圖書免徵營業稅,最多可享10年免徵營業稅。圖為示意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圖書免徵營業稅,最多可享10年免徵營業稅。圖為示意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實體、數位圖書均免徵營業稅,業者憑書號申請,一次效期5年,年限屆滿半年前可展延一次5年,最多可享10年免徵營業稅。

前文化部長鄭麗君卸任前宣布,已與財政部達成共識,圖書免徵營業稅2021年上路。根據修正草案,實體、數位圖書不論自製或翻譯、進口,在書店或大賣場、超商銷售,都免徵營業稅。

文化部表示,只要出版業者一次申請後,產業鏈中下游的書店、賣場、便利超商等經銷和零售業者,均無需重複申請,經認可的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得直接免徵營業稅。文化部將與國家圖書館合作,未來出版業者只要向國圖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或EISBN),即可同步提出申請免徵營業稅認可。

草案中亦明定,申請事業體如果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事務或活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不得申請免徵營業稅。

文化部說,尊重言論及出版自由,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認可審查,將不審查圖書出版品內容,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童及少年納入不受不當媒體內容影響保護範圍,經認可免徵營業稅圖書出版品如果經確認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文化部得依規定撤銷或廢止認可。

文化部指出,草案已於6月29日預行公告,預告期間60天,預計2020年10月完成辦法及相關認可規定修訂,2021年初完成系統建置,接受出版業者預行登錄,2021年年中正式公告受理認可申請及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