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許宗力20日表示,司法院作為「國民法官法」草案推動的主管機關,希望能持續掌握最新的民意趨向,確保制度模式的選擇能符合當前最大多數民意。為此,司法院近日委託國內知名民調機構「年代民調中心」,於今(109年)年7月10日至14日間進行電話民意調查。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指出,有別於民間團體所進行的民調,司法院的民調將問題簡化,讓民眾可以在電話調查中聽清楚問題並以直覺作答,在9道題目中將國民法官法與陪審制最大的差異「討論時法官是否應在場」、「投票決議方式」分為2題,並以正反論述的方式提供完整資訊;題目中也避免出現政黨、制度名稱等影響民眾偏好的用詞。
據民調結果顯示,有72.91%的民眾認同與法官一起討論,納入國民多元意見,可以得出符合法律及人民期望的判決結果;有73.09%的民眾認同與法官討論後一起決定判決結果,可以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有80.51%的民眾希望法官在場與人民共同討論,這也應證了比起人身安全、交通補助,大部分民眾更希望政府能就法律知識、案件相關資訊等方面提供協助。
此外,有86.12%的民眾希望由人民與法官一起投票決定判決結果;有94.24%的民眾認為,人民參與審判後,判決書內仍然要向被告、被害人及社會大眾說明判決理由;至於刑事案件的被告、檢察官如果對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服,有97%的民眾認為仍然要有可以上訴的機會。彭幸鳴強調,這就是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的理由。
此外,彭幸鳴表示,如果要引進英美國家的陪審制,需要的法制工程極為龐大,首先要擴大檢察官裁量權,進行大規模的認罪協商,且必須搭配非常精緻細膩的證據法則,另外還須建立上訴制度、訴因制度、有罪立即羈押、強大的妨害司法罪章、藐視法庭罪,而被告也需負擔更高的舉證責任;若待繁多配套法案一一建立,將使人民參審的目標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