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局表示,中國公民李嘯宇和董家志多年來參與網路間諜活動,竊取武器設計、藥品資訊和軟體原始碼等。
列有11項罪名的起訴書指控,34歲的李嘯宇和33歲的董家志在同一所中國大學接受了電腦技術培訓。他們針對美國、澳洲、比利時、德國、日本、立陶宛、荷蘭、西班牙、韓國、瑞典和英國等高科技產業國家的公司,進行了一場持續十多年的駭客攻擊活動。目標行業包括高科技製造業、醫療設備、民用和工業工程、製藥和國防等。
起訴書指控,被告合謀竊取至少8家已知受害公司的商業機密。這些商業機密包括技術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機制和結果、原始碼和藥物化學結構。這些資訊將使競爭者獲得市場優勢,因為他們可以深入了解受害公司專有的商業計畫,並在創造競爭產品時節省研究和開發成本。
起訴書說,李嘯宇和董家志入侵數百家受害公司、政府、非政府組織、異議人士、神職人員、民主和人權活動家的電腦系統。他們的網路攻擊「在某些情況下是為了自己的個人經濟利益,或是為了中共國安部或其他中國(中共)政府機構的利益」。
負責國家安全的助理司法部長德梅斯(John Demers)在視訊記者會上表示,其中一個案例是,李嘯宇試圖向受害者勒索1萬5千美元的加密貨幣。近期,這些駭客還試圖尋求攻擊那些開發中共病毒疫苗、治療方法和測試技術的公司。
駭客與中共國安部合謀
李嘯宇和董家志被控是中共國家安全部的合約商。檢方認為,中共國安部向這些駭客提供關鍵的軟體漏洞資訊,從而滲透目標並蒐集情報,目標包括香港抗議者。
早在今年4月,美國聯邦調查局便表示,他們注意到「國家支持」的駭客在盯著多家醫療保健和研究機構。
司法部週二發布聲明說,這兩名被告每人被控1項共謀電腦詐欺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1項共謀竊盜商業機密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1項共謀電信詐欺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1項未經授權入侵電腦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7項嚴重身分竊盜罪,每項可被判兩年非連續監禁。
司法部說,本案的最高可能刑期是由國會確定,上述刑期僅供參考,因為對被告的任何判決都將由指定法官決定。
聯邦調查局副局長鮑迪希(David Bowdich)說:「今天的起訴書表明,如果中國(中共)國家安全部及其代理人繼續部署惡意的網路計畫,或者竊取它們(中共)無法創造的東西,或者壓制它們不想聽到的東西,那麼他們將面臨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