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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眉蓁欲刪除公報碩士學歷 中選會:於法無據

高市候選人李眉蓁有意申請修改選舉公報中登載的學歷。中選會強調,這項要求於法無據,無法受理。圖為高雄代理市長楊明州巡視選舉公報印製情形。(中央社)
高市候選人李眉蓁有意申請修改選舉公報中登載的學歷。中選會強調,這項要求於法無據,無法受理。圖為高雄代理市長楊明州巡視選舉公報印製情形。(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方金媛/連線報導】高雄市長補選將於8月15日舉行投票,但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卻爆發碩士論文整本抄襲的風波。儘管她已宣布放棄學位,並有意向高市選委會申請修改選舉公報中登載的學歷,但公報即將印製完成;而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也強調,這項要求於法無據,無法受理。

李眉蓁日前遭爆料碩士論文涉嫌部分抄襲後,22日又被媒體揭露,該論文本文共123頁竟完全抄襲;但她當時仍以總統蔡英文先前的博士學位疑雲為擋箭牌,「如果蔡總統回應,我一定會按照她的標準回應。」事隔一天,李眉蓁2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她放棄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在職碩士學位,並向高雄市選委會申請刪除選舉公報中的碩士學歷。

不過,陳朝建24日指出,選舉公報所印製的候選人政見或學經歷等個人資料,均是登記表件之一,任何異動應以參選登記截止日為準;登記截止後,候選人不能自行宣布撤銷其政見的部分或全部,也不得要求更換為不同政黨推薦,或是以改名換姓等事由請求重新印製公報及選舉票。

況且,陳朝建表示,《學位授予法》也非屬選務機關職掌,更遑論自行宣布撤銷學歷的規定。他強調,在參選登記截止後,不論是候選人自行宣布撤銷部分學歷,或是請求選務機關重新編印或註記其已經登記在案的學歷等,均於法無據;而選務機關必須依法編印公報、分送公報至各戶,依法辦理選務自屬當然。

此外,身兼高市選委會主委的代理市長楊明州,於24日上午巡視選舉公報印製情形。他表示,第三屆高雄市長補選選舉公報即將印製完成,預訂將於8月9日前送達各家戶,並分別張貼於適當地點;為了讓視障選民了解候選人的政見內容,高市選委會也錄製了有聲公報,屆時會由各區公所連同投票通知單,送達各家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