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加利之後,口罩國家隊豪品也被查獲將陸製非醫用口罩冒充「臺灣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10日證實,豪品有假冒臺灣製口罩在市面上販售,9月9日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但沒有混入實名制口罩,粗估已有400多萬片流入市面。食藥署表示,自9月17日起,臺製醫用口罩須標示「MD」(醫用)及「臺灣製/MIT」,違者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
標準檢驗局表示,查核中國進口非醫療用口罩流向時,發現豪品8月從中國進口718萬片非醫療用立體口罩。該局也在實體店面及網站購買豪品相關產品。到豪品查廠及比對市面上購買到的豪品口罩,兩者外觀雷同,且現場查無產製立體醫用口罩設備。
標準檢驗局指出,初步認定豪品疑似涉犯《刑法》第255條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已移送彰化地檢署查辦。
標準檢驗局提及,目前徵用豪品的實名制口罩,均封存於倉庫未進行配送,經初步比對,與豪品從中國進口的非醫療用口罩不同,未有混充現象。
經濟部長王美花10日說,據財政部海關統計,7、8月自中國進口的口罩量確實一直增加,8月就高達8千萬片,且大部分是非醫用口罩。她也提醒,除了實名制通路外,一般販售的口罩不可以裸裝,店面如果賣的是塑膠袋裸裝口罩,沒有任何外包裝盒、標示,不要去買。也希望業者不要販賣裸裝、沒有標示的口罩。
進口口罩 16日起需申請輸入許可
為加強進口口罩管理,貿易局表示,經濟部與衛生福利部、財政部研商,16日起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應先向該局申請輸入許可。進口人可在貿易局建置的「口罩輸入許可申請系統」線上申請輸入許可,只要資料填寫完整,系統就會自動核發,申請時不用檢附任何文件。
貿易局表示,為了讓業者了解口罩許可申請程序,14日將在貿易局禮堂辦理實體說明,同步在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桃園、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等5個辦事處以視訊方式說明。另外,亦可透過網路直播方式了解。
貿易局強調,無論國產或進口的市售拋棄式非醫用口罩,均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一定要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數量或規格、製造日期等項目。
至於標示方式,可於單片口罩本體、包裝或說明書擇一詳細標示。如經查獲有違反者,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另有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連續罰。
豪品中國口罩在一般市場流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日召開臨時記者會,莊人祥證實,日前指揮官陳時中當時在記者會上透露,除了加利外還有一個廠商有嫌疑,那家就是「豪品」。
當被問到,未來臺製口罩要如何避免遭混充,莊人祥說,將會在兩週內針對臺製醫用口罩標註MIT及MD字樣,廠商若經查獲將會嚴辦。
針對口罩退換貨的問題,指揮中心會後回應表示,豪品公司生產供實名制販售之口罩,並未發現有混充中國口罩的情事,尚無須透過實名制退換貨。另目前所得資訊,豪品公司自中國進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在自由市場流通,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消保官維護消費者權益。
稍晚食品藥物管理署也預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規範自9月17日起,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鋼印標示「MD」及「MIT」。
蘇揆:最短時間完成鋼印識別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只有在臺灣生產的醫用口罩可加上「MD」及「MIT」鋼印標示,也只有這些口罩才能進入實名制通路。尚未有標示的口罩國家隊廠商,要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鋼印識別作業。
蘇貞昌強調,相關部會須記取教訓,一旦發現環節不對,應彼此聯繫通報,全力防堵偽標、偽冒的口罩流入實名制通路,確保國人實名制通路領到100%臺灣製,保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