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八大隊第五隊隊長林漢隆29日表示,李嫌疑似透過網際網路自學栽種大麻,從種子開始培植,後經不斷移植分株,至今發展出16株的規模,雖然李嫌供稱僅種植3個月,但依查扣證物顯示,除了6株已收成的大麻外,另有10株活株,且從種子開始栽種到開花需歷時3個月到半年不等,因此研判李嫌至少種植2批大麻,不法行為應長達1年。
南打中心於1月接獲情資後,經長達8個月在現場埋伏、跟監蒐證後確認種植大麻及製造毒品工廠地點,於23日前往搜索,當場查扣大麻活株10株、已收成大麻6株、大麻種籽16顆、乾燥大麻花成品235.28公克、毒郵票2張及大批種植、光照、通風、烘乾設備等證物,更罕見查獲李嫌自製的大麻酒1罈。
李嫌到案後向警方供稱,栽種大麻是供自己吸食,並否認對外販售牟利。不過,警方表示,大麻花成品每克價值約新臺幣1千500元至2千元不等,查扣的235.28公克證物估計市價約達新臺幣40萬元。
警方訊後將李嫌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二級毒品罪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以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