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為日後剪不斷的江湖;
當我們長成悲傷超載的大人,
幸好還有那些故事,還有夢。
在我的新書《二十分鐘的江湖夢》出版前,有個小插曲。
當時找了幾個藝文界的朋友來掛名推薦,其中一位是三金視覺設計師方序中。他看完我的某篇文章之後,沉吟了一下,淡淡說了句:
「你用了好多的我……」
我不太懂他的意思,他接著說:「你看這段,每一句話的開頭,都會重複一次主詞。」
我一看文章,果然如此,當下對他設計師的敏銳感有點小小的佩服,也有點小小的不服氣。我解釋那篇文章是在很趕的狀態之下寫出來的,所以還沒有潤過。
他老兄不知哪來如詩人般善感地說:「你有沒有發現,『我』跟『找』,這兩個字只差一撇。」
我小聲驚呼:「真的耶,你這麼一說,這兩個字好像真的有某種關連……」
事後我問自己,為何沒有用力經營文字時,就會潛意識地用「我」當每一個句子的開頭?
或許因為這些文章都是我自己的真實故事,書寫的過程中,也算是在耙梳自己紛亂的前半生,所以會不斷地出現「我」這個字;但潤筆之後,剔除了一些贅字,許多平白直敘的句子也變活潑了,「我」這個字似乎也消融在文章當中……
去我 找我
這個「去我」的過程,似乎也在提醒自己,不要那麼直觀來看世界,過度單一的視角,就像是被固定的監視器,這樣拍出來的人生風景,也太過無趣。
「去我」的過程,抹除了那撇自己的主觀,讓「我」變成了「找」,尋找的過程中,反倒可以讓自己重新整理和定義對世界的看法。
但換個角度,「我」和「找」,差的這一撇,也彷彿是種價值的追尋,或者是找到自己舒適的生命姿態,一種不需向人解釋、不在意他人是否理解的怡然自得。有了這撇,就成為了「我」,少了這撇,就還在「找」。
看戲 做戲
從2002年進入屏風表演班擔任見習生,從此正式踏入劇場,在2013年恩師李國修過世後,成立了故事工廠至今,算一算,我在劇場工作了18年。18年的時間,剛好讓一個小孩從出生到成年。這些日子來,我沒有一刻不在思考:觀眾為什麼要看戲?我又為何要做戲?
我給自己的答案是:「我們在故事裡,投射內心的欲望與恐懼;我們在舞臺上的角色,看見那個還沒有完成的自己。」
對我來說,戲劇並不是給觀眾一個人生的標準答案,而是向觀眾提出許多問題。今天我做一齣關於愛情的戲,例如《男言之隱》,並不表示我對於愛情有多了解,反倒是透過作品呈現出自己對於愛情的困惑,讓觀眾看戲時,與角色一同為了人生難題來苦惱。
我相信,不會有任何一位觀眾因為看完這齣戲之後,立馬成為戀愛達人,從此感情一帆風順;但許多人會因為這個作品,而開始思考用不同的方式和態度來面對感情問題,這就夠了。
「劇場編導」用白話文來解釋就是「說故事的人」,聽起來是個蠻浪漫的職業。所以我的書可以算是「說故事的人的故事」,裡面有我充滿驚喜的成長歷程、創作排練時的點滴心情,還有荒誕不經的親子趣事。
散文集中的每篇文章,幾乎都有一個我所經歷過的心靈衝突,而衝突正是戲劇的本質,衝突就是自我固有的價值觀與他人或是外界的矛盾,面對衝突時必須做出抉擇,從抉擇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性格,把抉擇的答案連在一起,就可以看到一個人的人生。
也因此,創作這本書是一個「我找我」的過程,希望我的劇場故事學,能對各位有所啟發,祝福各位朋友都能找到「差的那一撇」,完整了「我」;或者抹除「執念的那一撇」,讓「我」成了「找」,重新追尋對於世界的新定義。
——摘編自《二十分鐘的江湖夢》(自序),(麥田出版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