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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網紅101揮五星旗 綠委防統戰提議:舉五星旗宣傳罰5萬

立委王定宇提案,擬修法明定若是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也將處1萬元至5萬元以下罰鍰。(記者大紀元資ˋ料照/攝影)
立委王定宇提案,擬修法明定若是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也將處1萬元至5萬元以下罰鍰。(記者大紀元資ˋ料照/攝影)

【記者鄭宜芬/臺北報導】中國十一國殤,中共除派遣軍機擾臺,也吸收臺灣藝人登上央視表演,最近更有網紅在101前揮舞五星旗,再度引起民眾撻伐。對此,立委王定宇提案,擬修法明定若是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也將處1萬元至5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日受訪時表示,在臺北101前有不知名的網紅揮舞五星旗,過去愛國同心會也常在西門町、信義區做類似的事情,他已提案修法,限制五星旗作為個人政治運用。臺灣的國旗在中國不能使用,若五星旗在臺灣作政治用途,應該有法律明文禁止和處罰。

王定宇近日提出「國家安全法增訂第2條之3及第5條之3條文草案」,獲得同黨立委周春米、鍾佳濱、蔡易餘、羅致政、郭國文等28人及臺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連署。

草案中明定,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統戰工作之宣傳行為,違者將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沒入其宣傳物品;若是於公開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或揮舞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之代表旗幟、標誌者,也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警察機關應予取締,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王定宇指出,中共至今不放棄以武力併吞臺灣,不斷滲透我國政府運作及破壞社會安定,更利用臺灣民主自由制度,吸收部分團體、人民,宣傳配合其對臺統戰工作,以言論自由為名,行消滅中華民國民主政體之實,已逾越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界線。他強調,為凝聚國家認同、強化國民敵我意識,有必要在法制上建立民主憲政的防衛機制。

臺女101前揮五星旗 高喊「祖國生日快樂」

中國十一國殤,女星歐陽娜娜、張紹涵和男星賴冠霖登上央視表演,引起臺灣民眾撻伐。近日更有一名自稱來自「中國寶島臺灣」的女子庭庭,在臺北101大樓前揮舞五星旗,祝賀「祖國」生日快樂,再度引起爭議。

對此,臺灣網友留言表示,「為了人民幣…什麼都做的出來」、「換個場景,如果今天她是在中國拿中華民國國旗做一樣的事」,意味著遭到的待遇就不一樣,恐怕會被消失。有網友表示,這名叫庭庭的女子曾是臺灣知名平台的直播主,目前主要在抖音上介紹臺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