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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首將臺漁獲列「強迫勞動製品清單」 我出口恐受嚴格限制

美國勞動部首次將台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綠色和平提供)
美國勞動部首次將台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鄭宜芬/臺北報導】美國勞動部9月30日公布「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首次將臺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名單中;日後臺灣遠洋漁船的漁獲產品出口美國將面對嚴格限制,恐造成遠洋漁業難以計算的經濟損失。

美國勞動部每2年發布「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被視為對於強迫勞動狀況具有公信力的資訊來源。

臺灣每年遠洋漁業產值約400多億元,美國是主要出口市場之一,我國每年遠洋漁業產值約400多億元,主要銷往超市、自助餐和餐廳等通路。但未來臺灣漁獲銷到美國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會發布暫扣令,而進口商則要提供3個月內產銷履歷,證明產品並非由強迫勞工生產,否則可能不得進口。

綠色和平指出,美國勞動部之所以將臺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是由於多年來不同的調查和報導,發現臺灣遠洋漁業系統性的強迫勞動仍然存在。臺灣政府和漁業雖然已採取不少措施,但執行和落實效果方面顯然不足。

美國勞動部也指出,權宜船的運作,可能讓某些船東藉以規避本國法規的規範。因此,臺灣政府及龍頭企業豐群水產必須立即進行大刀闊斧的社會和環境改革,並堵塞權宜船的法律漏洞,以大幅減少遠洋漁船上的強迫勞動。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歐盟於2015年發出黃牌警告,促使臺灣改革漁業法規,政府在強化法規以打擊非法漁業時,卻忽略了外籍漁工遭遇強迫勞動的問題。在臺灣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仍然承受著雙軌制度的「境外聘僱」所帶來的差別待遇,面臨強迫勞動的風險。

聯盟呼籲,勞動部和農委會漁業署承諾在本屆立法院會期內,推出改善遠洋和沿近海漁業中漁工勞動條件的政策,包括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漁船資訊透明度、漁獲資訊的可追朔性以及提升觀察員覆蓋率等,避免強迫勞動及人口販運的發生,才是挽救臺灣漁業唯一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