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6日就「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品?」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舉行聽證會,釐清是否符合「重大政策之複決」、「提案內容是否不能了解其真意」。
提案領銜人林為洲指出,公投的精神就是讓人民表達對重大政策或法律的意見,除了人事、稅金及預算等在《公投法》中已有表列的事項確實不適合公投,以及憲改議題因公民複決門檻與一般公投不同也不適合外,其他的項目就應當能夠作為公投提案,否則就失去了訂定《公投法》的意義。
而對於該提案是否符合《公投法》中屬於「重大政策之複決」,林為洲認為,此事攸關人民權益,自然符合「重大」,而這是政府即將要做的事情,當然也算是「政策」,至於此一重大政策會以行政命令還是法律形式完成,都不影響其政策目的。
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認為,從相關大法官解釋、行政院態度及在野黨難以杯葛等面向看來,本案明顯已是進行中的重大政策,提案理由也沒有不明確之處,應符合《公投法》規定。不過,主文中「政府黑箱決策」、「討好特定國家」、「利益交換的交易籌碼」等用語可能不夠中立客觀,但過去大多僅要求補正,不致讓人無法理解提案真意。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宗德也表示,從總統、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的宣示,可看出本案確實屬於一項重大政策變更,而提案人是提案希望予以複決,他個人認為已符合《公投法》要件,屬於適格的公投案。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則認為,這次其實只開放萊克多巴胺,仍禁止其餘瘦肉精,因此提案主文有必要修正;此外,提案理由以臺灣人每年吃豬肉多於牛肉來說明開放風險的說法有誤,事實上若只計算美牛及美豬,臺灣人每人每年平均吃3公斤美牛,卻只會吃0.49公斤美豬,可見美豬風險並不會大於美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