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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高額監守自盜案 台新銀理專吞客戶3億元

刑事局15日宣布破獲銀行史上最高額監守自盜案。(中央社)
刑事局15日宣布破獲銀行史上最高額監守自盜案。(中央社)

【記者鄭宜芬/臺北報導】刑事局15日宣布破獲銀行史上最高額監守自盜案,41歲的周姓台新銀行高階理財專員,為填補長期投資虧損,十年來竟盜領經手3名客戶資金,高達新臺幣3億元,警方12日獲報後循線於14日晚間將其逮捕。

刑事局15日舉行破案記者會,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水願表示,日前有銀行業者報案,指出公司內一名周姓理專涉嫌侵占銀行客戶帳戶金額,委託律師報案訴請偵辦。

台新銀行日前接獲一名客戶致電確認金額是否有匯入帳戶,發現3名VIP客戶的資金都有鉅額現金異常流出,非用於期約金融商品的投資或買賣,總計金額高達將近3億元,且3人的專屬業務專員都是周男。銀行認為周男操作資金有重大風紀瑕疵,於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報警求助。

警方調查,台新銀行中和分行高階理財專員周男任職財務理專10年,因長期投資炒期指虧錢,為填補虧損金額,藉由推銷金融商品或私下協助客戶投資時,假藉方便業務作業為由,請客戶先在空白出款單用印、簽名,他私下將客戶金額匯至自己親友銀行帳戶,最後再匯回自己名下帳戶。

警方蒐證完備後,確認周男涉嫌監守自盜,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14日晚間在新北市雙和地區拘提周男到案,並查扣賓士汽車1部、銀行存摺25本、信用卡20張、手機12支、金融卡6張、筆記型電腦5臺及文件1批贓證物。全案詢後依涉業務侵占、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詐欺、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台新銀須7天內提查核報告

金管會15日證實,上週已收到通報,依規定通報後7天內台新銀要提查核報告,屆時金管會將依《銀行法》處理。

台新銀表示,在客戶反映帳務異常匯入後,立即澈查並發現理專涉嫌挪用客戶帳戶資金,隨即發出「重大偶發事件」通報金管會,並報檢警偵辦。台新銀也強調會保障客戶權益,對涉案人員會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這也是今年第3起理專監守自盜事件,彰銀一名理專1月盜用款項,挨罰1,200萬元;玉山銀理專7月盜用,金管會尚未公布裁罰金額;台新銀理專挪用客戶存款為己用,金額為3億元,為史上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