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社頂發生鐘乳石遭盜鋸案,案發點在墾丁森林遊樂區旁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恆春分所的管理維護土地,屬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生態保護區;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11月20日表示,相關單位積極查緝中,如違反《文資法》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墾丁地區珊瑚礁生態豐富,過去曾多次發生鐘乳石竊案,後來進行區域封閉管制,不料近日又傳出鐘乳石遭盜鋸;目前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等相關單位,正積極調查中。墾管處除違反《國家公園法》外,也將定位確認是否位社頂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內,如查證屬實,將依《文資法》移送偵辦。
墾管處表示,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墾丁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採取石筍、鐘乳石、珊瑚礁石等天然資源,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年,同時如果違反文資法,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以上2千萬以下罰金。
為維護國家公園天然資源完整,墾管處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破壞自然遺留下來的珍貴資產,也會聯合相關單位盤整所管護資源範圍,加強人員進出控管與巡護監控機制,避免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