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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斷橋最終調查報告出爐 運安會:鋼絞線鏽蝕斷裂成肇因

圖為運安會公路調查組召集人葉名山展示錨頭損害資料。(中央社)
圖為運安會公路調查組召集人葉名山展示錨頭損害資料。(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運安會25日公布「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大橋使用多年,使得吊索系統防水設施逐漸劣化,並讓雨水滲入錨定機構,而產生積水現象,而事故發生前,部分鋼絞線已出現嚴重鏽蝕,吊索有效殘餘截面積,僅剩約22至27%,由於鋼絞線無法承受重量,而讓橋面發生斷裂。

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發生在2019年10月1日,橋體包括橋面板、橋拱都墜落掉到漁港航道內:當時橋上一輛油罐車因斷橋而墜落,並起火燃燒;墜落的橋面,則壓毀3艘漁船;該起事故共造成6名船員罹難,受傷者共13名。

運安會25日公布事故調查報告,指出該橋位在漁港出海口,屬重鹽害、高濕度區域,且由於使用多年後,吊索系統防水設施逐漸劣化,雨水滲入錨定機構,而產生積水現象,這讓橋面端錨與鋼絞線長時間處在具鹽分的積水裡,讓鋼絞線嚴重銹蝕,部分鋼絞線在事故發生前已經銹斷,吊索有效殘餘截面積僅剩約22至27%。

運安會說,當油罐車行經大橋10號吊索附近時,11號吊索系統生銹鋼絞線的殘餘強度,因無法承受負載而斷裂,接著相鄰之10、12號吊索及9、13號吊索系統橋面端錨處的銹蝕鋼絞線也陸續斷裂,後續造成其他吊索系統的連鎖破壞;當吊索全數破壞時,橋面大梁鋼構已產生顯著破壞,導致大橋斷裂崩塌。

運安會說,事故發生前,我國橋梁屬性定位,及主管機關的法規不完整,且特殊性橋梁檢測方式及規範指引都不完備,也沒有落實執行,這讓該橋於竣工後,執行過的7次橋梁檢測,都只是定期目視的檢測,且事故前3年7個月間,都沒有有任何橋梁檢測作業。

運安會建議,盡速依照行政院院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辦理橋梁檢測、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工作,並確實執行督導及考核;訂定轄管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並建立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評鑑機制,以確保橋梁檢測作業能有效執行。

另外,運安會也建議交通部,要盤點所屬單位轄下所有橋梁,納管未歸類於公路系統的橋梁,並建立養護機制;而針對運安會的這份調查報告,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當初事故發生後相關檢討改善都啟動,盼利用這次危機,徹底體檢全國橋梁;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則說,交通部的調查報告已經出爐,也已經編列新台幣15億元針對易受損橋梁的檢測跟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