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機車汰舊換新,環保署自今年1月1日起起,對於淘汰2007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的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根據10月機車銷售統計,電動機車增加率較去年同期減少一半,而汰換車輛也多集中在都市,現行電動機車與燃油機車無差別的補助政策,反而導致更多都會區空汙問題。
立法院法制局在報告中建議,環保署應重新檢討補助辦法,於都會區大幅增加電動機車補助金額,調降甚或不提供燃油機車補助金額,以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誘因;而偏鄉地區因地形或充電站尚未普及,為滿足偏鄉民眾需求,仍維持現行提供換購燃油機車的補助。
報告表示,交通部去年針對機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67.9%的老舊燃油車使用者,在電動車價格、性能、充換電方便性具備競爭力的前提下,願意換購電動機車。經濟部應持續推動機車產業轉型電動化,輔導業者製造或進口價格、性能與燃油機車相當的電動機車,並將車輛維修點、充換電設施普及化及提升電池續航力,增進方便性與友善環境。
此外,報告中也建議交通部應提高電動機車停車位比率、協調地方政府實施電動機車停車優惠費率,並研議減少核發燃油機車牌照數量等階段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