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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4例境外移入 臺男2度確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中央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公布,國內新增4例境外移入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確定病例,分別自菲律賓、印尼、英國及白俄羅斯移入。其中,案679曾經為確診者,且不符合現行確診者入境相關規定。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將進一步調查,若有違法事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案677為菲律賓籍20多歲男性,11月16日來臺工作,集中檢疫期間,11月27日出現流鼻水情形,11月29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12月1日確診。由於個案發病前2日為檢疫期間,亦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案678為印尼籍30多歲女性,11月28日來臺工作,入境時主動通報自11月21日起有頭暈症狀,僅自行服藥未就醫,經檢疫人員評估後,安排於機場採檢,於12月1日確診。已掌握個案同班機接觸者共65人,21人為機組員,因有適當防護,列自主健康管理。

案679為本國籍30多歲男性,長期於英國工作,10月26日出現全身倦怠、流鼻水及鼻塞情形,因症狀未改善,10月28日於英國就醫,經檢驗確診,後續依當地規定自我隔離10天,隔離期間出現嗅味覺喪失情形。個案11月7日隔離期滿後,症狀緩解,11月28日返國,入境時無症狀,並主動告知曾為確診者,於機場採檢,並於12月1日確診;同班機接觸者調查匡列中。

莊人祥表示,現行確診者可以入境有兩種情形,包括確診者從發病到登機至少要超過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者是登機至發病日已經有10天,並經2次PCR檢測都是陰性,當中兩次採檢必須間隔至少24小時,而該案並不符合目前確診者入境規定,還會再進行調查,若有違法事實,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指出,案680為白俄羅斯籍40多歲男性,持有我國居留證,10月中旬返回母國探親,11月13日再次來臺工作,入境迄今無疑似症狀。個案檢疫期滿後,11月30日由公司安排至醫院自費採檢,因檢出陽性於1日確診。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11人,均為醫護人員。

4種情況入境免附檢驗陰性報告

秋冬防疫專案1日正式上路,指揮中心補充,若有4種情形,可免附核酸檢驗報告,但入境仍要填寫切結書,並須自費採檢及居家檢疫14天。若不列屬4種情形者,且未提供檢驗報告,回國仍要進行自費採檢,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1~15萬元罰鍰。

第一是緊急協處個案,像是二親等內奔喪、探視重病、專案緊急就醫等;第二是啟程地國家無法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包括吐瓦魯國、紐埃、斐濟、東加、貝里斯等;第三是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者;第四是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告,像是自我國出境且3天內就會再入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