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連鎖餐飲店「嘉義豆奶攤」民雄分店,曾於2018年爆發集體食物中毒案,總店負責人郭男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起訴;未料,他卻在去(2019)年訴訟期間另起爐灶,以地下工廠經營「豆作職人」品牌,並以偽冒的ISO認證對外販售豆漿等飲品;警方2日再度將他移送法辦。
「嘉義豆奶攤」民雄分店2018年驚傳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共造成52人送醫,1名碩士生因感染沙門氏菌引發敗血症,在就醫前不幸身亡。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將總店負責人郭男及民雄分店負責人劉男、執行長郭男、晚班店長吳女等4人起訴。嘉義地院於今年8月判決民雄分店3人各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總店負責人郭男則獲判無罪。
未料,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接獲檢舉指出,郭男疑似在去年間私設地下工廠另起爐灶,經營「豆作職人」品牌於網路、實體通路販售豆漿、紅茶、米漿等系列飲品,並標榜投保產品責任險2千萬元、通過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及ISO22000/HACCP(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等認證,還找來網紅替商品行銷;銷售範圍擴及臺中至高雄間,約60家餐飲業者。
刑事局偵六大隊第六隊隊長王嘉華指出,ISO認證的先決條件是合法工廠,因此,郭嫌私設的食品工廠不可能取得認證。刑事局中打於2日前往郭嫌在嘉義市東區立仁路住宅用地設立的非法食品加工廠、冷凍庫及公司等5處搜索,並帶回郭嫌與員工共14人,另查扣偽標飲品2,920罐、937包(約5.6公噸)、各式生產機具及貨車5輛。
警方調查發現,截至今年12月被查獲為止,郭男每月不法獲利約新臺幣40餘萬元;王嘉華說,搜索過程中發現了杏仁香精、消泡劑等,但產品包裝上完全沒標示這些成分;郭嫌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他確實有經營工廠、販售食品,但否認有詐欺行為,並聲稱他會陸續完善相關設施。
全案訊後依涉犯詐欺、偽造文書、妨害農工商罪,及違反《商標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將郭男等14名涉案人移送嘉檢偵辦;嘉檢複訊後,命郭男以3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