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來臨之際,週一(12月7日)歐盟通過了制裁侵犯人權行為的歐盟版《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旨在授權歐盟制裁嚴重侵犯人權的個人及組織。美國國務院對此表示歡迎,並促歐盟盡快進行第一波制裁。
根據這項新的人權法案,當個人、企業或組織做出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時,包括參與酷刑、奴役或系統性暴力時,歐盟可以據此進行制裁,當事人也將被禁止入境歐盟。但在此項法律還沒通過之前,歐盟很難對侵犯人權的事件做出強力的反擊。
美國國務院當天發表聲明,歡迎歐盟通過這個「全球人權制裁框架」,「這一突破性成就將進一步保護全世界的人權」。
「歐盟的新措施為其成員國提供了一個強而有力的工具,在全球範圍內對侵犯人權的行為追究責任。新制度將增添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為制裁人權侵犯者的努力,更加強我們本已牢固的夥伴關係,保護人權並在全球範圍內,遏制未來的人權侵犯。」聲明中如此明載。
「美國將繼續尋找其他盟友和合作夥伴,通過我們掌握的所有工具,褫奪人權侵害者從美國和國際金融體系中獲益。」聲明還提到,美國鼓勵歐盟盡快根據該法案進行制裁。歐盟外交官則表示,第一批被制裁者將會在「2021年第一季」列入制裁名單。新政有效期為3年,此後將視情況延長。
今年9月,歐盟委員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任內首份國情咨文中說,「我現在宣布,我們馬上提出《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Magnitsky Act)提案。」
范德賴恩罕見提到了,歐盟將對中共在人權和經濟問題進行反擊。她說,侵犯人權的行為無論在何時何地發生,不管是在香港或是維吾爾族身上,歐盟都必須對其表態。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是以被迫害致死的俄羅斯律師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的名字命名。
2016年《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正式生效,適用範圍擴大到全球。包括加拿大、澳洲、法國、瑞典、英國、荷蘭、愛沙尼亞、立陶宛等國家近年陸續制定了類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