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炒作房價,行政院會10日將拍板實價登錄2.0修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地政三法)據了解,修法後改為逐戶登錄,房價資訊揭露到門牌或地號,並加重申報價格不實罰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未改正加重最高可罰75萬元。
行政院上週四(12/3)宣布「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端出強力稽查紅單炒作等打炒房5大措施。當時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房屋是居住設施,不該成為被炒作的商品,政府要讓想擁有房子的人、要養家活口的人有個家。
據了解,本次修法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由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完整揭露門牌或地號,且預售屋買賣要30日內申報以提升即時性;同時,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按次處罰,並加重最高可罰75萬元。
此外,行政院也將拍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法人不動產交易所得納營所稅20%課徵,以防杜個人藉投資公司股權移轉,將不動產所有權「順帶移轉」,來規避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