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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函請續押涉貪立委 立院18日處理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因涉貪遭羈押禁見,期限將於21日屆滿,司法院發函給立法院徵詢續押許可。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因涉貪遭羈押禁見,期限將於21日屆滿,司法院發函給立法院徵詢續押許可。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因涉貪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期限將於21日屆滿,司法院發函給立法院徵詢續押許可。立法院長游錫堃14日召集朝野協商,各黨團同意依循慣例,將該案列為本週五(18日)的報告事項處理。

檢調偵辦立委涉貪案,查出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北院約3個月前裁定羈押禁見蘇、廖、陳3位立委,目前陳已獲500萬元交保。

司法院8日發函給立法院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有徵詢立法院許可的必要;對此,立法院發出協商通知,並於14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是否續押。

會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依照前立委蔡辰洲等往例,朝野討論立委收押案通常列報告事項,若朝野同意,排入週二程序委員會確認議程,列本週五院會的報告事項,屆時再由各個黨團自行表態。

經討論,由於各黨團無異議,游錫堃最後裁示,針對司法院函請立法院許可羈押立委一案,列入報告事項,交由週五院會依程序處理。